按照中宣部、中央文明办等七部委关于认真做好“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工作的要求,天津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会同市有关部门召开工作协调会,制定实施意见,并于2月1日在全市主要媒体全面启动“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
一是建立领导小组。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委规划建设交通工委、市网信办、市市容园林委、市工商局、市文广局、市新闻出版局、市通信管理局等部门及各主要媒体相关负责同志组成市“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确定重大主题、重要活动、重点时段公益广告制作刊播计划,提出集中刊播方案,协调有关部门对媒体刊播公益广告指导和考评,形成做好“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工作的合力,推动全市公益广告宣传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二是制定落实措施。结合本市实际,在广泛征求市各相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的实施意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强指导协调,对在全市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作出全面部署。同时,全国文明城区和平区按照中央和市里的有关要求,制定了刊播“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工作的计划。
三是迅速启动公益广告宣传。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多次召开协调会、通气会,精心组织策划,确定公益广告宣传主题,突出内涵,提高公益广告宣传的质量。各媒体、各相关单位成立专门工作小组,明确任务,责任到人。按照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的要求,全市各相关媒体制定实施方案和刊播计划。全市报纸、期刊、广播电视、网络、社会媒介和移动、电信、联通三大通信运营商从今年2月份启动公益广告宣传。2月1日为“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启动日,全市各主要新闻媒体安排刊播“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进一步弘扬正风正气,营造共建和谐天津的良好氛围。
四是形成公益广告宣传长效机制。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作为“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工作的牵头单位,对各媒体制作刊播“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进行指导协调、组织实施和考评,定期对市级主要新闻媒体刊播情况进行测评。通过组织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征集宣传展示活动、“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大赛等多种形式,不断推出优秀公益广告作品,建立“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作品库,推动“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实现持续化、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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