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台镇光明新区社区居委会辖区有31栋居民楼,1332户,4423口人,社区党支部有党员46名,党支部委员3名,居委会干部5名,社区配套设施完善,实行封闭式物业管理。
社区党支部、居委会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列为社区工作的重中之重,成立了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7人参加的精神文明建设领导组织,并组建了有党员、离退休干部、楼门长133人参加的志愿者队伍,做到组织健全,制度完善,活动经常。
社区党支部、居委会坚持以社区为阵地,以活动为载体,积极开展贴近百姓生活又利国利民的好事、实事,广大党员、居民在参与中素质得到提高,精神得到升华。对不文明的表现以“公德镜”形式公布于众。节能减排,过绿色生活深入人心。编写了《家庭美德格言》,制定了《居民守则》,规范居民言行。认真落实殡葬管理条例,丧俗改革成效显著。广泛开展“文明家庭”等评选活动。
青年团、少工委、社区关工委、志愿者队伍组织健全,经常举办“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律知识讲座”和“家庭教育知识讲座”,工作有创新效果好。文体活动场所完备,有老年合唱团、歌舞队等健身团队,几年中曾举办书法美术展览和11次社区艺术节。
社区环境洁静、优美,无几乱现象,居民满意。设有劳动保障和综合服务站,居民可就近享受到劳动保障、卫生医疗等多方面服务。社区成立了有法律咨询、义务巡逻、民事调解、卫生保健、家电维修、生活料理等多支120余人参加的志愿者队伍。
社区经常以讲座、板报、橱窗等形式宣传普及法律知识,与综治、检察院、公安等单位共同举办创建平安社区的宣教活动,居民群众的法律观念和自我保护能力明显增强,社区三年半中没有民事纠纷,治安良好,社会稳定,社区和谐。
芦台镇光明新区社区居委会曾获得全国敬老模范社区、市级示范社区党组织、市级五星级示范社区、市级和谐社区、市级文明社区、市级节水型小区、市级创“四无”社区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等24项市级以上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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