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系统文明办(宣传处),各大专院校宣传部,天津警备区、武警天津总队政治部:
为贯彻落实市委津党发【2013】7号《关于深入开展“中国梦”宣传教育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激励全市人民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同心共筑“中国梦”,推进全市“中国梦”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我市举办“中国梦·我的梦”诗歌朗诵演讲大赛。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活动从5月10日开始启动,至7月1日结束。
共分基层选拔赛、五个赛区预赛(市内六区、滨海新区赛区、涉农区县赛区、系统委口赛区、大专院校赛区、驻津部队赛区)、全市复赛、决赛四个阶段进行。
二、组织方式
比赛由各区县、系统文明办(宣传处),天津警备区、武警天津总队政治部统一发动组织干部职工、社区居民、青年学生、部队官兵报名参赛。
三、奖项设置
比赛最终评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并评出优秀作品奖、最佳表演奖,优秀组织奖若干名。所有进入复赛的选手均获得优秀奖。由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颁发证书及奖励。
四、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
各有关单位要把此次活动与市委“中国梦·我的梦”基层宣传教育相结合,根据不同群体对象和行业的特点,做到精心组织,广泛发动,周密安排。要做好参赛选手报名、作品内容审定及各阶段的比赛组织选拔工作。
2、注重宣传报道
本市各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市民群众、干部职工、青年学生、部队官兵参赛的热情、感人的事例、诉说梦想的真情实感,在全市营造浓厚的同心共筑“中国梦”的良好氛围。各区县、系统文明办(宣传处),天津警备区、武警天津总队政治部要将干部群众、部队官兵在参赛过程中的感人故事、典型事例及时反馈本市个新闻媒体,在全市营造同心共筑“中国梦”的浓郁氛围,
(具体活动方案附后)
中共天津市委宣传部
天津市文明委办公室
2013年5月8日
关于举办“中国梦·我的梦”天津市诗歌朗诵演讲大赛的安排意见
一、组织机构
1、主办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市国资委党委、市委教育工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天津广播电视台。
2、协办单位:河北区委、武清区委、武警天津总队政治部。
3、承办单位:武清区委宣传部、武清区文明办、市朗诵艺术协会、北方网、天津广播电视台经济广播、天津文明网、天津财经大学承办。
二、作品要求
参赛作品要突出“中国梦·我的梦”活动主题,宣传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基本内涵;宣传“中国梦”是人民的梦这一本质属性;宣传我市改革开放伟大成就;宣传干部群众立足本岗、真抓实干的生动实践和先进典型;宣传市民群众健康向上的幸福生活和美好愿景。
参赛作品鼓励原创。作品体裁为诗歌、散文、演讲、故事、讲述。朗诵(含诗歌、散文)不超过3分钟,演讲(含故事、讲述)不超过5分钟。
三、比赛安排
1、基层选拔赛:5月10日至6月15日。
各区县、各系统、驻津部队要将此项活动与全市“中国梦”基层宣传教育活动相结合,由各级宣传部、文明办组织开展,发动广大干部职工、社区居民、部队官兵、青年学生和各界人士积极报名参赛。在基层广泛开展比赛的基础上,各单位选拨出作品内容生动、表演水平优秀、表现形式新颖的6名选手(组合)推荐进入全市的预赛。
2、预赛:6月15日至6月20日。
预赛分五个赛区举行。
第一赛区:市内六区、滨海新区(河北区承办)
第二赛区:涉农区县(武清区承办)
第三赛区:系统委口(国资委党委承办)
第四赛区:大专院校(教育工委承办)
第五赛区:驻津部队(武警天津总队政治部承办)
赛区承办单位负责在规定时间内组织预赛.第一至第三赛区各选拔25——30名选手,第四至第五赛区各选拔20名选手进入复赛。
3、复赛:6月22日至6月23日
在天津广播电视台经济广播直播间举行,并现场直播。
复赛共选拔出35名选手进入决赛(朗诵组20名、演讲组15名)。
5、决赛:6月29日
决赛在武清区举行。采取现场打分、当场亮分的方式,评选出获奖选手。
6、获奖作品专场展演:
7月1日,在武清区举行“中国梦·我的梦”天津市诗歌朗诵演讲大赛获奖节目(作品)专场演出及颁奖仪式。
四、奖项设置
朗诵组选手20名:一等奖4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0名;
演讲组选手15名: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7名。
并评出优秀作品奖、最佳表演奖,优秀组织奖若干名。所有进入复赛的选手均获得优秀奖。
五、新闻报道
本市各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市民群众、干部职工、青年学生、部队官兵参赛的热情、感人的事例、诉说梦想的真情实感,在全市营造浓厚的同心共筑“中国梦”的良好氛围。决赛和颁奖晚会由天津广播电视台经济广播和北方网现场直播,天津广播电视台都市频道制作专题报道。
六、参赛报名
比赛采取统一报名的方式,凡年满18岁,在本市工作和生活的各界人士,具备一定的文学水平和语言表达能力,均可向所在区县街道、单位或文明办报名。
各区县、系统文明办(宣传处)要做好参赛选手报名、作品内容审定及各阶段的比赛组织工作。
中共天津市委宣传部
天津市文明委办公室
201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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