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签簽籤】(qiān)
“签”,繁体为“簽”、“籤”。形声兼会意字,从竹,从韱兼声。
《说文•竹部》:“籤,验也。一曰锐也,贯也。”签,本义是用作验证的标志。另一义为锐,是尖锐、刺入。
繁体“籤”从竹,从韱,可理解为:“竹”是竹子,古人常把竹木制做成简,用以记录文字,故而“竹”在这里可表示用以书写的工具;“韱”为“纖”省“糸”,意为细小、细微。“籤”字指竹木等做成的细棍儿或片状物,如木签、竹签。这种物件通常在寺庙、道观和卦摊中用以占卜,或在赌场、赌馆中进行赌博,有时也用作标志,如书签、标签。
繁体“簽”从竹,从僉。“僉”从亼(会合),从吅(二口),从从(二人)。由此,“簽”字可视为:二“人”、二“口”表示双方各派代表进行谈判和协商讨论,达到共识后,将商讨结果以文字形式体现出来,然后双方署名或画上相关符号,以便确认有效。因此,“签”为签名、签字。
“签”的本义为标记。旧时官府交给差役在抓捕犯人所持的凭证,就多用竹子削制而成片状,上面有文字等标记,如“火签”。“火签”的作用类似于现在的逮捕证。《儒林外史》第五十一回:“祁太爷立即拈了一枝火签,差原差立拿凤鸣歧,当堂回话。”《红楼梦》第四回:“发签差公人,立刻将凶犯家属拿来拷问。”“签解”一词则指持签牌押送。“签”既是凭证,也表示了赋予的权利,附有命令的意思。如“签证”指由相关当局在护照上签注,表示经过检查,护照持有人已获得入境许可。
“签”为竹签。在纸张发明之前,我国古人以竹简代纸。“竹签”应属于“竹简”的一种,属于较细小的一类。如《全唐诗》中花蕊夫人的《宫词》:“烟引御炉香绕殿,漏签初刻上铜壶”;刘一止《鹊桥仙》中亦有“名园清昼漏签迟,未肯负、酒朋歌伴”的句子。其中的“漏签”是古代用来测量时间的竹签,上面有用来计算时间的刻度。漏壶中的水流经过控制,可以使水位按照一定的流速规律变化,漏签放在漏壶之中,标记壶中水的高度变化,每个高度对应着一个时刻。诗词中所用,皆表示时间的流逝。“签”由标记引申,表示在纸上书写,也含有标记以供验证之意。“签揭”指的是签写出要点;“签贴”则是签写意见贴在正文上的字条。“签”上的字一般都是简单而又凝练的,也符合“签”的细小之意。
“签”在旧时也是寺庙里的一种卜具,用竹子削制而成,上面编上号数,贮于竹筒中,供信仰者向神灵问吉凶之用。每签均配有诗,称之为“签诗”或“签语”。求签的时候摇晃竹筒,直到有一只签摇落,根据上面所编的号数,对应签诗作解。“签诗”按吉凶的程度可以分成上签、中签、下签三种,每一种又分为上、中、下三等,共有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共九等。一般相匹配的文字都没有标点,而且语义比较概括,所以可根据求签人的具体情况做不同的解释。日常生活中人们为了决定某事而常常采取“抽签”的方法,也叫做“抓阄”,大概也源于寺庙中的求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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