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表彰2013年天津市优秀志愿者、
优秀志愿服务团队、优秀志愿服务基地的安排意见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市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推动美丽天津建设,大力弘扬“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打造志愿服务品牌,激励更多的市民群众参与志愿服务,推动我市“学习雷锋、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志愿服务活动广泛深入开展,促进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提升,在全市开展评选2013年天津市优秀志愿者、优秀志愿服务团队、优秀志愿服务基地活动。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机构
1、主办单位:市文明办、市民政局、团市委。
2、协办单位:天津文明网
二、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评选天津市优秀志愿者50名,天津市优秀志愿服务团队20个,优秀志愿服务基地5个。
三、申报条件
1、天津市优秀志愿者申报条件:
(1)凡年满14周岁以上的天津市民或在天津学习、工作、生活三年以上的人员,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
(2)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特别是在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及建设美丽天津活动等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中,事迹突出、群众公认。
2、天津市优秀志愿服务团队申报条件:
(1)依法注册成立两年以上,章程完善、管理规范,志愿者队伍在50人以上且相对稳定。
(2)志愿服务组织的每位志愿者每年参加志愿服务的时间不少于48小时,活动经常、成效明显,具有很好的示范带动作用和社会影响力。
3、优秀志愿服务基地申报条件:
(1)被授予“天津市学雷锋志愿服务基地”称号的单位;
(2)有较规范的领导体制和管理机制,规章制度健全,活动档案齐全;
(3)向社会公开志愿服务信息,有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场所,坚持经常性接纳志愿者开展适合基地实际的志愿服务活动,有相对固定的志愿服务项目,能提供相对固定的志愿者实践的岗位,为志愿者服务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
四、评选办法
1、评选机构。
成立天津市优秀志愿者、优秀志愿服务团队、优秀志愿服务基地评选活动组委会。组委会成员由活动主办单位、部分文明委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本市各主要新闻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和部分道德模范、全国优秀志愿者组成。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文明办综合处。
2、活动组织。
本次评选活动由各区县、系统文明办和市民政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市红十字会、市老龄办相关部门推荐申报。各区县、系统及各相关单位各推荐优秀志愿者候选人1至2名,候选优秀志愿服务团队1个。广大市民也可直接向组委会办公室推荐。
3、推荐评选。
各单位将推荐的天津市优秀志愿者、天津市优秀志愿服务团队推荐表于2013年11月15日前报天津市文明办综合处。
11月中旬,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汇总申报推荐情况,进行初评,确定参评对象。11月下旬,召开评审会,确定正式名单,报市文明委领导审批。
4、宣传表彰。
2013年12月,召开表彰会,对获得天津市优秀志愿者、优秀志愿服务团队、优秀志愿服务基地荣誉称号的进行表彰。
本市各媒体发消息。获奖名单在天津日报、今晚报等市主要新闻媒体刊发。
5、在获得天津市优秀志愿者、优秀志愿服务团队中选拔事迹突出的,推荐参加由中央文明办组织的全国优秀志愿者和优秀志愿服务组织评选。
五、有关要求
组织开展全市优秀志愿者和优秀志愿服务团队评选表彰活动,是深化志愿服务活动的重要举措。各区县、系统文明办和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把关,切实把事迹突出、示范作用强、社会影响好的优秀志愿者和优秀志愿服务团队推荐上来。要加强组织领导,使开展优秀志愿者和优秀志愿服务团队评选表彰活动的过程成为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助人为乐传统美德、提升全社会志愿服务文化自觉的过程,成为普及志愿理念、弘扬志愿精神的过程,成为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培育文明健康社会风尚的过程,在全社会营造关注、支持、参与志愿服务工作的良好环境。
联系人:张志辉、王莹;联系电话:83607199 ,83607552;邮箱wmbzhc_5804@sina.com 。
天津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11月4日
附件1:2013年天津市优秀志愿者推荐表(点击下载)
附件2:2013年天津市优秀志愿服务团队推荐表(点击下载)
关于申报天津市第二批志愿服务基地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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