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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林:守护正义公平的反腐战士
2013-11-28 17:03

  何林,男,43岁,中共党员,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反贪污贿赂局侦查一处副处长。

  二十多年来,恪守检察职业道德,忠诚检察敬业,敢于攻坚克难,公正廉洁执法,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奋战在反贪工作第一线,赢得了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普遍赞誉。在他的身上,折射出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光辉,展现了新时期人民检察官的风采!

  何林有一颗对检察事业的挚诚忠心,有一颗对人民群众的化雨丹心,更有一颗勇斗贪鲸蛀虫的虎胆雄心。近几年,他先后办理了在天津市乃至全国产生重大影响的一系列大案要案(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1人,局级领导干部3人,处级领导干部13人),经他侦办的案件有罪判决率达到100%,通过办案共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逾十亿元,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十几年的反贪工作,使何林深刻体会到:严厉惩治腐败,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政务环境,是党和人民赋予反贪干警的神圣职责。

  2008年,何林在查办原天津市物资集团副总经理陈克勇案件中,发现此人曾于2006年私自将该公司在菲律宾公司的股份转给他人,并按菲律宾有关法律规定在当地工商登记机构“合法”办理了股权转让手续,致使价值近十亿元人民币的巨额国有资产在境外流失。在相关领导的亲自指挥下,何林和其他两名同志一起与发案单位组成联合工作组火速奔赴菲律宾开展工作。

  当时由于中方股权人的变更以及后续开发款项不能投入,菲方欲解除与中方的合作关系,并且正在寻求新的合作伙伴,国有资产面临再度易主。为避免股权再次变更造成国有资产再度流失,何林赴菲后争分夺秒、背水一战。一是抓住关键人物,做到事半功倍。二是发挥政治智慧,增强与菲警方的信任。按照菲律宾法律,犯罪嫌疑人转让股权行为有效,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周期长、难度大。何林与办案组同志研究后,决定抓住某公司总裁这个关键人物,在重新建立中菲双方合作信任的基础上,争取各方的支持和配合,重新转回国有股份。抵菲当日,何林在与某公司总裁的会谈中,巧妙地避开锋芒,没有提及转回股份之事,仅通报了中方公司负责人涉嫌犯罪的情况,并详细介绍了近年来中国,特别是天津坚持改革开放和对外交流与合作所取得的重大成就,以及应对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的坚强决心。某公司总裁的戒备之心渐渐松弛,双方感情距离逐渐拉近。见时机成熟,何林明确指出,中方的股东权益是国有资产,中国企业不会放弃,中国政府更不会放弃。为了国有资产不受损失,既使跨国诉讼我方也在所不惜。同时,何林真诚建议这位总裁为了某公司的长远利益和中菲双方国际合作的广阔前景,应该积极办理好中方股权的转回事宜。何林等人的锲而不舍的努力,使菲方颇为感动,终于答应帮助将转出的股份归还中方。

  抵菲第四天,在菲方的配合下,何林等人顺利完成了股权转回国内的法律手续,价值近十亿元人民币的国有资产全部追回。临行前,当这位总裁再次见到何林时,他激动地说:“我相信中国,相信天津,相信你们!”此案的成功办理,得到了天津市委领导同志的高度评价。

  何林常想,既然选择了反贪工作,那就是选择了付出,没有什么可后悔的。他从不计较一年中加过多少个班,度过了多少个不眠之夜,又错过了多少与家人团聚的良宵和孝敬父母的机会。他将对检察事业强烈的责任心和使命感,转化成对党的检察事业的无怨无悔忠诚。据统计,仅2009年至今,何林累计加班办案四百余个工作日,其工作压力和紧张程度超出了常人的想象。

  2005年,何林的母亲被诊断出患恶性肿瘤。开始时,母亲不愿拖累何林的工作,每次都叮嘱何林多注意身体,家里的事情不需要他操心。2008年下半年,母亲的病情加重,可能感觉到生命有限的缘故,屡次流露出让何林多陪伴她的愿望。一天,正是何林查办案件最关键的时候,母亲终于忍不住埋怨说:“你怎么就这样忙呢?”听着母亲的话,何林心如刀绞。然而为了神圣的检察事业,何林只能带着对母亲的担心和对家人的愧疚,继续投入到紧张繁忙的案件查办工作中。

  2009年1月,就在何林准备赶赴菲律宾追回巨额国有资产前,医院下发了母亲的《病危通知书》,何林的心情既沉重又矛盾。院领导安慰他说,案子可以换别人去办,对母亲不能留下遗憾。但是,何林考虑到此案的前期工作都由他协助完成,对案件的一些关键环节他也比较了解,而且最为重要的是中方与菲方从未有过接触,唯一受菲方信任的翻译是中方控制的涉案人员,因此,这个人将是中方能否顺利追回国有资产的关键。面对组织的关爱、同志们的信任,何林毅然踏上赴菲征程。当何林从菲律宾成功挽回巨额国有资产后,匆匆赶到医院时,母亲已高度昏迷,转天就离开了人世。作为儿子,不能在母亲弥留之际陪伴在她身旁,是何林心中永远的遗憾和愧疚。但他无愧于党和人民的检察事业、无愧于胸前枚那熠熠闪光的国徽!

  反贪干警每天战斗在惩治腐败的第一线,最容易成为犯罪分子腐蚀拉拢的对象。何林深知,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人民检察官,必须时刻保持“朗如日月、清如水镜”的品质,决不能给党旗抹黑,不能让国徽失色,为了维护公平正义就必须有甘愿寂寞、甘愿清贫的决心和勇气。

  2007年至2008年,何林先后参与侦办了10起系列职务犯罪案件。在办理这些案件中,由于犯罪嫌疑人均为天津市人,社会关系庞杂,说情人络绎不绝:有的采取打电话、请吃饭的方式邀请见面,有的干脆把现金和购物卡直接送到家中,但都被何林婉言谢绝。有的说情人很不客气说:“现在都什么年头了,还这么死心眼?你还年轻,不要把事情办的太绝了。”有的犯罪嫌疑人公然叫嚣:“何林,只要我不死,出去后第一个就杀了你!”面对这些利诱恐吓,何林坚信:邪不压正。不管时代怎么变化,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底线不能变。因此,在一次次钱与法、情与法、权与法的较量中,何林都义无返顾地站在了“法”一边。何林参与侦办的这十起职务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均受到实刑判决,为天津市检察机关严惩腐败打出了声威!

  多年的反贪工作实践使何林深深感到,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只有不断加强学习,提高过硬本领,才能不断迎接新的挑战。为此,在扎实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何林还认真学习与侦查工作相关的知识,通过把各种知识融会贯通,不断提高自己的侦查技能和侦破水平。近几年来,何林根据不同职务犯罪案件的特点和规律,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方法,他撰写的《改革反贪办案模式和侦查方法之我见》、《建立职务犯罪情报管理机制构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破解制约反贪工作的瓶颈》等多篇文章,被《中国检察论坛》、《天津检察》等多家刊物采用,并在天津市检察系统调研成果评比中获奖。何林曾荣获2008年度天津劳动模范荣誉称号;两次被评为天津市优秀共产党员;所在办案组两次荣立个案二等功和个案三等功;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

 
稿源: 天津文明网  编辑: 姜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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