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市文明委关于《动员市民共建美丽天津十项举措》的要求,进一步推动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提升市民素质,巩固全国文明城区成果,创造更加规范有序的交通环境秩序,按照市文明办、市公安交管局统一部署,配合“12·2”全国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日,2013年12月2日上午,和平区文明办、区委区级机关工委、交管和平支队组织全区各级机关文明交通志愿者在和平区11个指定交通路口上岗执勤,拉开了“创建文明交通示范路口”志愿行动的序幕。
据悉,此项行动将持续到春节前,在此期间,全区广大文明交通志愿者将于每个工作日的早上7:30-8:30在指定路口执勤,劝阻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等不文明交通行为,引导市民文明出行。
在和平区级机关工委和各级党组织的具体领导下,在全区60余个机关事业单位广泛进行动员,充分发挥党员机关干部文明交通志愿者的带动作用,统一着装,手持宣传旗,率先上岗执勤,配合执勤交警开展文明交通劝导活动,制止非机动车闯红灯和行人乱穿马路等不文明行为。
据介绍,本次活动由和平区文明办负责组织、策划和协调,区级机关工委负责组织机关干部上岗执勤,交管和平支队负责对交通志愿者的培训,各单位确定一名具体负责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安排时间、安排岗位,号召和带动和平区广大市民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每一次出行做起,文明走路、文明驾车、文明停车、文明乘车,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
同时各社区利用社区宣传栏、电子屏等张贴文明交通海报、播放文明交通温馨提示,和平区相关新闻媒体配合活动进行跟踪报道,积极引导广大群众珍惜生命、文明出行,用实际行动“共建美丽天津、共享美好生活”。(摄影:何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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