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静海县文明办、县交警支队和与爱同行爱心志愿者服务队,在静海县静文路与胜利大街交口联合举办了,拒绝“中国式过马路”义务宣传活动。
活动中志愿者们分发了倡导文明出行倡议书500余份,对行人、非机动车不文明行为进行了劝阻和引导工作,协助交警维护交通并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劝阻和监督“中国式过马路”的不文明行为,斑马线上志愿者们劝导市民过马路要走斑马线,不要跨越护栏,自觉维护交通法规,养成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用实际行动为建设美丽天津贡献力量。(静海县文明办2014)
附:文明出行倡议书
全县广大交通参与者:
一个和谐的社会,首先是一个文明的社会;每天参与道路交通活动,首先考虑的是出行的安全。交通文明,是社会文明程度和国民素质的具体体现,也是一个城市发展程度的标志。但是,面对当前部分交通参与者交通陋习不改,不文明交通行为仍较突出,交通违法屡禁不止的现状,都严重影响着道路的安全畅通和社会的和谐。一起起伤亡事故,一个个血淋淋的教训警示着我们:关爱生命,文明出行!在此,静海县“与爱同行”爱心志愿者服务队,向全县广大交通参与者倡议:
一、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倡导文明交通行为、摒弃交通陋习、抵制危险驾驶行为。
二、坚决抵制酒后驾驶的违法行为,为自己及他人的安全负责。
三、坚决抵制机动车无牌无证上路行驶、使用假牌假证;坚决抵制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牌照、不按规定悬挂号牌;坚决抵制不随车携带驾驶证、行驶证等行为。
四、杜绝“中国式过马路”,抢行红绿灯、跨越隔离带、不按斑马线行走等不文明行为。
五、不超速、不超载、不抢道;不违法停车、不逆向行驶;不乱停乱放机动车,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交通安全。
六、自觉做到文明开车,不向车外抛物、文明停车,不乱停乱放、文明礼让,不你争我抢。车让人,让出一份友爱;人让车,让出一份安全;车让车,让出一份秩序;人让人,让出一份和谐。
七、积极传播文明出行。做文明交通的宣传者、践行者和推动者,带动身边的亲人、同学、同事、朋友、邻里一起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向不文明交通行为、交通陋习告别,共同创建畅通平安的文明城市。
城市的文明需要大家共同建设,文明的城市需要大家共同呵护。让我们携起手来,自觉做到文明出行,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让静海的交通更文明、更有序;让人民的生活更和谐,更美好。
2014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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