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下午,河东区2011——2013年度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楼栋表彰大会隆重召开,河东区教育局等102个单位被授予河东区文明单位称号、东新街道曲溪西里社区等47个社区被授予河东区文明社区称号、上杭路街道程林里42号楼2门等187个楼栋被授予河东区文明楼栋称号。这是河东区充分展示全区创建活动的丰硕成果,更好地推进美丽天津、美丽河东建设的有力举措。
自2011年以来,在河东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区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八大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高举旗帜、围绕大局、服务人民、改革创新的总要求,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为目标,广泛开展了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推动了“同在一方热土共建美好家园”、“共建美丽河东、共享美好生活”等活动的进一步深入,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城区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不断提高,涌现出一批成绩突出、影响广泛的先进典型。在推进河东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中,发挥了各类创建先进的示范带头作用,开创了河东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新局面。
天津市文明办副主任唐海波同志受邀参加了表彰大会,并协同河东区有关领导为受到表彰的单位代表颁发了奖牌。河东区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受到表彰单位的代表参加了大会。(河东区文明办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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