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下午,根据市民提供的信息,记者来到估衣街附近找到了这处自动投币的售水点,只见一个小方桌上,摆着多款饮料和10多瓶矿泉水。一个收钱的小箱子上写着矿泉水1元、饮料3元自动投币的字样,箱子里面则放着一些零钱,方便顾客随时找零。
记者在现场观察了1个小时,一共42人,全部付钱。随后,记者找到了摊位的主人,店主统计后表示,刚刚的一个小时内卖出了31瓶矿泉水,11瓶冰红茶等同价钱的饮料,一共收到了64块钱,一分都没少。谈起初衷,店主表示,开设这个自动投币买水摊位已经半个多月了,只有一次丢过一瓶水。“我觉得做生意本身就是讲究一个诚信,消费者看到了我们的举动,也会诚信对待,这都是互相的。”在采访中,不少消费者对此非常认可,今年56岁的姚阿姨的说法具有代表性,“买水给钱,这是天经地义的事,人家信任咱,咱得对得起这种信任,其实我更喜欢这样买水,因为被信任的感觉很幸福。”
对此行为,相关社会学家表示,“无人售水”是对他人的充分信任,无形中也提高了购买者对自己的要求。
与此同时,天津优法律师事务所张建军律师表示:出卖人将货品摆放出来并标明相应货品价码,即可认为是合同订立过程中的要约行为,消费者投入货币、取走货品的行为则为合同订立过程中的承诺行为。依照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此时买卖合同成立并生效。要强调的是,虽然是相对简单的一瓶水,但是出卖人也要对所卖物品本身的质量向消费者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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