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文明网讯:李云龙是黑龙江七台河市人,在蓟县打工已有11年。47岁的他曾多次见义勇为,救了多条生命。李云龙2012年被评为全国见义勇为英雄模范。他先后被评为十大感动蓟州和十大感动七台河市人物,2013年荣获第三届天津市道德模范提名奖。
2013年4月10日,他回七台河市照料住院的母亲,发现母亲病房隔壁有一位因车祸住院八个月的瘫痪患者,丈夫一只腿已截肢,在护理妻子时又突发急性阑尾炎需要手术,19岁女儿在为父亲借钱手术途中再发车祸。李云龙马上给七台河市电视台打电话,并与电视台一起组织市民捐款。4月13日,七台河市电视台向全市播出了这条求助消息,李云龙回津时得知,捐款已达到15000元。
2010年10月28日,李云龙从天津市区驾车回蓟县途中,发现一越野车与轿车相撞,伤亡严重。现场两辆车正在漏油,随时有起火爆炸的危险。李云龙见状,立即停车上前救人。他先后从车内救出4名伤员并将他们抱离现场至高速护栏外。李云龙又去检查被越野车甩在公路上的5个人,并拨打报警电话。在救援人员赶到后,李云龙才悄悄离开现场。
2011年6月,李云龙协助公安机关搜寻并抓获抢劫犯罪嫌疑人,因此警方成功破获6起抢劫、抢夺案,8名嫌疑人被刑拘。去年7月,李云龙在蓟县商贸街,发现几个年轻人在围打一个小姑娘,小姑娘已血流满面,李云龙上前制止未果,就打电话给110和120,并把小姑娘及时送往医院,后肇事者被捉拿归案,并对小姑娘进行了赔偿。
李云龙说,这也许是他生命中的一种本能,只要看到别人有困难就忍不住伸出援助之手。在家人和朋友眼中,李云龙就是这样一个见义勇为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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