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后的刘乃刚现在是宁河县潘庄镇派出所的一名协警。
2012年10月8日,刘乃刚在配合民警设卡盘查时,发现一辆可疑车辆,拦截中将反抗准备逃跑的两名嫌犯抓获,经审查,涉嫌吸贩毒品。
2013年5月4日中午12时许,潘庄镇潘庄村居民陈桂新家中住宅突然起火,火借风势,越烧越旺,马上殃及附近村民住宅。刘乃刚接到群众报告后,立即赶到火灾现场,找到灭火器和其他工具,冒火扑救,在浓烟滚滚的住宅里,刘乃刚一边扑灭室内床上和家具上的大火,一边指挥前来救火的村民扑火搬物品,经近半个小时的奋力扑救,刘乃刚带领村民终将大火扑灭,为受灾村民挽回了巨大经济损失,并避免了左右邻居连锁火灾的发生。
2014年3月18日,刘乃刚协助派出所民警在112国道巡逻时,发现某饭店门前2名男子可疑,进行盘问时男子逃窜。刘乃刚只身一人追至村中,将反抗的男子抓住。经审查,其中一名男子为网上在逃人员。
自2011年至2013年,刘乃刚在维护治安、抓捕涉案人员中先后4次被确认见义勇为。2012年,被评选为宁河县见义勇为道德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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