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文明网讯:8月27日,天津召开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工作座谈会。各区县、系统文明办负责人和市委政法委、市市场监管委、市商务委、市金融局等有关部门参加。会议传达了中央文明委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座谈会会议精神,全国文明城区和平区、全国文明城区提名资格城区河西区、滨海新区、东丽区以及市委政法委、市市场监管委、市商务委、市金融局等部门同志,分别从各自职能和业务特点,就贯彻中央诚信建设制度化座谈会精神,开展诚信建设制度化相关工作以及下一步打算作了会议交流,市文明办负责同志从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协同联动、长期坚持四个方面提出了重要要求。
会议决定,近期主要做好以下五项工作:
一是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根据会议精神和中央文明委《关于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意见》要求,结合我市情况,研究制定印发我市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长效化的实施意见。建立推进诚信建设工作机制,发挥市文明委统筹协调作用,协调有关单位共同推进诚信建设和管理工作。
二是纳入考核加强引导。把加强诚信建设的要求贯穿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内容,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指标考核体系,纳入市民公约、村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范,纳入我市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村镇测评体系,引导广大市民做到讲社会责任、讲社会效益,讲守法经营、讲公平竞争、讲诚信守约。
三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组织新闻媒体推出专栏专题,用各种方式广泛传播诚信理念,大力挖掘宣传诚信人物、企业、群体,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引导人们践行诚信价值准则。
四是广泛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在全市广泛开展以诚信建设为主题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推动各行各业结合业务和生产经营实际,开展各具特色的诚信实践活动。
五是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针对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产品质量、环境安全、电话网络诈骗等领域诚信热点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失信败德行为,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治理,形成扬善抑恶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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