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0岁的于有文是天津港轮驳有限公司“津港轮11”船长。他从水手做起,不断在工作实践中积累经验,一步一个脚印逐步成为船长,走上了干部船员的岗位。也许是船长这一特殊职业的责任和担当,磨砺出忠于职守、临危不惧、舍己为人的精神品格,当遇到险情时,镇定自若,挺身而出对于他而言显得非常自然。
2015年1月27日,15点50分左右,一名中年妇女在新河船厂码头边不慎失足落入水中,当时于有文正在拖轮驾驶室值班,突然看见窗外不远处的码头边闪过一个黑影,听见“咚”的一声响后,他连忙往窗外看去,发现一名中年妇女正在水中拼命挣扎。冬天的河水冰冷刺骨,眼看就会有生命危险,于有文迅速跑出驾驶室,边跑边喊“有人落水,赶快救人!”他迅速从拖轮跳上码头,接过同事找到的木棍,奋力向落水妇女伸去,但由于木棍太短,落水者根本抓不到,此时落水妇女还在挣扎和呼救,当时室外温度零下10几度,如若耽搁,就有可能造成落水者溺水身亡。时间就是生命,他容不得多想,连忙将长梯放入码头边的河水中,敏捷地踩着长梯将木棍奋力送到落水人手中,这一次,落水者终于抓住了木棍,他不顾冰冷的河水将衣服浸湿,用尽全身的力气将妇女拽到岸边。随后,在同事们的帮助下,一起把她抬到船舶休息室。极度的寒冷和恐惧使落水妇女一时说不出话来,于有文和同事们二话不说拿出自己的棉被、棉衣为她保暖,并及时拨打120,挽救了落水者的生命。落水妇女随后赶到的家人对于有文的救人之举万分感谢,并向他所在的单位送来了感谢信。而于有文对周围的人说:“这是一件很平常的事,即使重来一次,我也会这么做,因为生命只有一次。”
于有文同志心怀社会,胸有大爱,他在关键时刻奋不顾身勇救落水妇女,用自己实实在在的行动,彰显了天津港普通员工的可贵品质,向社会释放着英勇无畏的精神与力量。
推荐单位:天津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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