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宏跃,男,1968年7月生,天津市蓟县邦均镇下埝头村村民。他驾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发现一辆起火轿车,面对轿车随时爆炸的危险,他不顾个人安危,积极参与营救,挽救了轿车上五名被困人员的生命。
2015年5月20日16:20左右,王宏跃从宝坻区八门城收费站驶上唐承高速并向北行驶。刚开出几公里,就看到前方有一辆浅色轿车与一辆中型厢式货车发生碰撞。轿车横向翻滚并旋转,最后撞到护栏上停下。王宏跃立即报警,随即下车跑向已经严重变形的轿车。王宏跃看到车内有四五个人,他急忙呼喊驾车的女司机下车。此刻,车头已经开始冒烟。他发现在副驾驶座位上的一位六旬大爷已经没有意识了,赶紧叫上货车司机一起将人抬出轿车。随后他又帮轿车女司机把坐在轿车后排儿童座椅上一个两岁大的女孩救出。
这时,车头已经蹿起火苗并不断向车身蔓延。王宏跃又冲进车内,将被卡住的一位六旬大娘抱了出来。眼看火势渐大,王宏跃跑回自己的车内拿来灭火器帮忙灭火,趁着火势稍减他探身到车内查看,发现在后排座位上还有一位八旬大爷。因为老人无法动弹且身形较胖,他拼尽全力才把老人拉出车外。没想到一分钟后,大火就吞噬了整辆轿车。据了解,该车上的五个人是一家人,他们随后被赶到的120救护车送往医院。
高速交警支队滨保大队队长周建民说道,王宏跃在唐承高速公路上遇到前方两车发生碰撞的事故时,没有惊慌躲避,而是冷静地报警并救人,令人感动。如果施救晚了几分钟,后果不堪设想:“如果这时抢不到,后面那火,那天还有风,那火再起来以后,后果不可想象。连司机带三个老人带一个小孩,四个弱势群体,司机还是女司机,女司机本身就害怕。”
“也许是平时对安全的关注,我在救人时虽然没有多想自己,但也紧盯着火势。”王宏跃说,他是一家服装厂的负责人,平日经常培训员工提高安全意识,组织防火救火的演练。他在七八年前曾在津蓟高速公路上遇到一起翻车事故,当时也帮忙报警并陪司机处理了事故。从那以后,他更加增强了安全和救人的意识,并在车中配备了灭火器。在机动车疾驰而过的高速公路上,面对随时有可能大面积燃烧甚至爆炸的轿车,王宏跃没有顾及个人生命安危,而是利用冷静的思维和急救的知识,将车内5名伤员全部救出并转移至安全区域,避免了二次事故和更为严重的后果发生。天津市见义勇为协会交管分会向王宏跃颁发见义勇为行为荣誉证书及奖金,以此奖励其见义勇为的事迹。
推荐单位:蓟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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