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六十五条规定:乱涂、乱画、乱刻,随意张贴、喷涂广告,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清除,并处一百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有碍城市容貌的,处二千元罚款。第六十七条规定:违反规定在建成区私搭乱建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拒不拆除的,由城市管理部门依法强制拆除,费用由违法责任人承担,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5月12日10时左右,记者来到红桥区南运河南路的民丰楼小区,在12号楼门旁看到一处用铁栅栏和铁板围成的建筑物,这处建筑物与一楼的阳台相连接,搭建得十分牢固,占地面积约有数平方米。由于里面较黑,记者没有看清楚里面储存的物品。
随后,记者又在13号楼门旁看到了一处用铁栅栏搭建的院子,也与一户一楼的阳台相连,并且阳台的墙上还开有一扇门,人可以直接走到院子里。记者走近后看到,铁栅栏里堆放着旧家具等杂物。
一位路过的市民说,民丰楼这个小区不大,公共用地本来就不多,个别居民还私搭违建,实在是不应该。一些违建里堆放着杂物,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如果遇到火情的话,十分危险。
当日11时左右,记者来到了红桥区先春园西街的世春里小区,在13号楼1号楼门里的墙面上喷有一些“专修空调”“通下水”的电话号码,有些已经喷到了电表箱上。在二楼三楼记者也发现一些小广告,并且在三楼的楼道内还堆放了不少废旧的纸箱。
一位正下楼的市民说,楼内的这些小广告看着确实不舒服。之前街里给清理过一次,但是由于一些邻居不习惯关楼门的防盗门,给了这些贴小广告的人进入楼道的机会,所以小广告很快就出现了回潮。
随后,记者走过2号楼门至5号楼门,发现这些楼门的防盗门都是关闭的状态,直到来到6号楼门前发现,这个楼门的防盗门被固定在打开的状态。记者进入6号楼门发现,这个楼门内墙壁上贴的小广告更为严重,红色、蓝色、黑色的字体使楼道显得十分杂乱,报箱、电箱也都被贴上了广告。记者来到二楼,墙面上依然也是被这些“五颜六色”的小广告所占据。
一位小区居民告诉记者,由于小区目前没有物业公司管理,所以一些外来人员进入小区较为容易。再加上一些居民自我保护意识较弱,楼门的防盗门经常大敞四开着,外来人员进楼道贴小广告十分便利。其实,这么做也给居民的生活带来安全隐患。
5月14日16时左右,记者来到南开区的古文化街,沿途发现个别路灯杆上贴有小广告。随后,记者步行至天后宫附近,在天后宫出口旁边的一面墙上发现不少灰砖上刻有字。
正在逛街的一位游客表示,天津古文化街是5A级景区,好多景点历史较长。个别游客就这样在墙上随意刻字,真是太不应该了。不仅损坏了景点建筑,同时还会影响其他游客的游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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