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在公共场所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保持环境卫生,遵守公共环境卫生的有关规定;文明如厕,保持公厕卫生,爱护公厕设施。第六十三条规定:随地吐痰、随处便溺,乱扔垃圾的,由城市管理部门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从建筑物向外抛掷物品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清除,并处五百元罚款。
5月14日上午,记者来到河东区井冈山路恋日花园,在4号楼1门前的绿化带内发现了不少散落的垃圾,有牙刷、电池、小药瓶、碎纸片,还有一包装在塑料袋里的垃圾。一棵树上挂着一块旧抹布,另一棵树上挂着的布料已经腐烂成布条,显然已经挂了很长时间。一位路过的市民告诉记者,这些垃圾不知道是从几楼扔下来的,太没有公德心了。
随后,记者来到河东区环秀东里小区,9号楼后有一片绿地,上面散落着牛奶袋、酸奶盒、电池以及各种包装袋、旧袜子等垃圾。在9号楼1门侧面的小树上,记者发现一包垃圾挂在树枝上。记者在现场观察时,就听到楼上传来拉开窗户的声音。记者抬头一看,只见一只手从三楼一家厨房的护栏内伸了出来,抛下了一个白色袋子。袋子在半空中打着旋儿,落在地面上。记者上前捡起来一看,是一个空的“戗面馒头”的包装袋。
在小区22号楼后的绿地上,记者发现一个红色无纺布袋挂在开着花的树枝上,旁边的树枝上还挂着茶叶包、废纸巾,看着真是大煞风景。地面上还散落着旧鞋、牙膏皮、杯子、玻璃瓶等垃圾。小区居民告诉记者,这些垃圾都是楼上扔下来的。居委会为此还专门在楼门张贴“遵德守礼不要乱扔垃圾”的公告,但仍有人我行我素,从高处把垃圾扔到小区的公共区域。
当日14时,记者来到金钢桥下的海河边,看到一名穿格子衬衣的男子走到岸边绿化带里小便。其实距此不足100米的地方就有一个公共厕所。记者来到狮子林桥一侧,看到一名刚游完泳的男子同样在绿化带内小便。记者在海河边转了一圈儿,10分钟内发现三名男子随地小便,而他们小便的地方距离公厕都不远。在河边的一些墙角、绿化带、树根处,总能发现尿渍。一名环卫工人正在打扫烟头、烟盒等垃圾,他对记者说,确实有人在海河边游玩时不自觉,不仅乱扔垃圾,还随地小便。
记者离开海河边,在李公祠大街世纪天乐公交站候车时,看到一名穿白衬衣的候车男子一边抽烟,一边向地面吐痰。他等的公交车进站后,这名男子随手把烟头扔在地上。
当日16时,记者来到鞍山西道龙井里公交站。有人在这里向候车的乘客发放宣传单,有人接过来后看了看,就随手扔到地上。还有人随口把痰液吐到地上。
半个小时后,记者来到南京路与贵阳路交口的街角花园。园内有很多市民在健身、休闲,地面随处可见用过的纸巾,还有废传单、香蕉皮、丢弃的食物、塑料袋等垃圾。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市民,大家都认为,乱扔垃圾的行为确实不文明。有的市民非常自觉地把脚边的垃圾捡了起来,扔进垃圾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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