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自5月1日实施至今,交警和平支队通过依法严治、系统共治,共依法累计查处非机动车及行人闯红灯违法2.5万余起,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交通违法1.4万余起,加塞儿变道交通违法1900余起,有效净化了辖区道路的交通出行环境,和平区主干道路南京路沿线非机动车和行人守法率提升。
《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自5月1日实施以来,交警和平支队在日常治理中坚持依法严治,以影响道路直观秩序的非机动车及行人闯红灯、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等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为治理重点,在南京路与营口道交口、南京路与河北路交口、南京路与鞍山道交口、西康路与贵州路交口等路口,以及南京路、曲阜道等辖区重点道路沿线,科学设置治理点位,每日投入警力80余人次,依法严管严治。
在加大警力投入的同时,交警和平支队还强化应用鹰眼、人脸识别等科技系统查缉监控,提升治理合力。依托鹰眼视频系统,在早晚高峰等重点时段对南京路等主干道路沿线,对加塞儿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实时抓拍预警,实现精准打击。将南京路与营口道交口的人脸识别智能抓拍系统识别曝光与执勤交警纠处相结合,加大对行人闯红灯交通违法行为治理。
记者从交警和平支队了解到,以南京路一线为例,通过综合分析南京路沿线的河北路交口、鞍山道交口、营口道交口、哈密道交口及锦州道交口等路口4月至8月非机动车及行人守法率来看,《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前后,南京路沿线非机动车守法率由4月份的87.65%提高至8月份的93.45%,提高了5.8%;行人守法率从4月份的80.1%提高至8月份的89.1%,提高了9%,南京路沿线非机动车及行人守法率明显提升。与此同时,机动车交通事故警情数也下降约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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