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胡家园街道远洋滨瑞社区开展了《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室外宣传活动。
活动中,社区工作人员向群众讲解了《条例》的相关内容,同时还与现场群众进行了文明出行、文明养犬互动交流,呼吁居民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践行《条例》,抵制不文明行为,提升社会文明水平。
社区居民纷纷表示:“有了《条例》,以后在劝说小区居民楼道堆物、随意扔垃圾、毁绿种菜等不文明行为时将更有底气。”
今后,远洋滨瑞社区会将《条例》宣传与社区群众活动紧密结合,组织社区居民、党员、社区志愿者、物业工作人员采用多种形式继续学习、解读《条例》,积极引导辖区居民争做文明市民,共同维护公共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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