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民王先生向本报热线反映,南开区资阳路与雅安道交口附近的小区楼下,有人在人行道的一棵树上吊了一个沙袋用来锻炼身体,影响了树木的正常生长,希望有关部门加强管理。
在资阳路东侧,距离雅安道100米左右的人行道上,记者看到一棵直径30多厘米的行道树树枝上,用铁链吊着一个1米多高,比树干还粗的沙袋。记者掂了掂重量,差不多有30公斤。
根据《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六十五条规定,损害树木花草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赔偿损失,并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造成树木花草死亡的,处基准价值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记者随后联系了南开区城管委,工作人员表示会派园林部门工作人员到现场查看、拆除。(何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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