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资委党委总结评选表彰文明单位工作经验,结合全市开展的“调结构、惠民生、上水平”活动,在全系统100多家国有企业和中央驻津单位中广泛开展创建和谐企业活动,使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更好地与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促进社会稳定和谐、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相结合,进一步提升文明创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1.贴近实际,把握重点。针对当前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国资党委统筹企业改组与员工发展、集团改革与发展稳定的关系,开展和谐企业创建活动,服务企业结构调整、深化改革、实现科学发展的工作大局,围绕思想和谐、行为和谐、文化和谐、关系和谐、制度和谐等5个方面,强化措施保障,提升企业管理素质,增强企业竞争能力,打牢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为企业改革实现稳中求进创造良好内部环境。
2.量化标准,阶段推进。他们以《天津市文明单位创建管理规定及测评标准》为大纲,把文明单位创建标准融入和谐企业创建内容,制定《关于加强和谐企业建设的实施意见》,将考核指标细化为思想和谐保证有力、行为和谐推进有力、文化和谐支撑有力、关系和谐促进有力、制度和谐措施有力等5类、15个方面内容,对创建标准逐条赋予一定的分值,增强创建工作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创建活动分整体规划设计、打基础树典型、自查测评、完善改进措施、形成长效机制5个阶段展开,到2015年实现系统内80%以上的企业达标,为创建文明单位工作奠定基础。
3.全员参与,形成合力。健全完善和谐企业建设责任制,实行领导责任制和部门责任制相结合。建立党委宣传部门牵头,党、政、工、团各负其责、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把各级领导和职能部门的推动作用、党员和骨干的示范带头作用,职工群众的积极参与作用纳入考评体系,将和谐企业的创建成效纳入基层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工作实绩考核范围,作为企业领导人员年度绩效奖惩、调整配备的重要依据,实现从企业负责人到普通员工,从一线到机关,全员参与、合力创建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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