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庆强,现年47岁,是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检察官。在从事检察官工作的27年间,他工作一丝不苟,恪尽职守并廉洁自律;他生活简朴,拒绝诱惑并乐在其中;他内心善良慈悲,播撒爱心,润物无声。他曾多次获市级先进,院级先进、检察系统个人嘉奖等多项殊荣,2007年获得东丽区扶残助残先进个人称号。
克己奉公 甘守清贫
陈庆强,崇尚节俭。他衣食住行从不奢侈浪费,不追求锦衣玉食,不热衷豪宅名车。在私家车普遍的今天,陈庆强每天坚持早早地步行上班,七点钟到单位已经是多年的习惯。他吃喝玩乐一样不沾,始终远离诱惑。他常常告诫自己:不能使法律天平倾斜,不能让心灵蒙尘。一次嫌疑人家属将礼物送到他家门口,硬是让他推到门外。为了将案件办成铁案,经得起事实和时间考验,公正对待犯罪嫌疑人,陈庆强每件案件都审慎对待,严苛证据。延安化工厂经理马洪升贪污一案,案件复杂,嫌疑人零口供,拒不交代,而且案情涉及若干省,收集证据极其艰辛。但为了替企业挽回损失,惩处犯罪,陈庆强和同事不辞辛劳分组奔赴各地查证,最终全部以确凿证据说话,使马洪升得到了应有的审判,这个案件还作为典型被评为天津市十佳案件。他办案极其认真负责,曾经对一件存在缺陷的案件两次退查公安机关,被告人也由一人最终变成五人,使得案件最终没有错漏,没有瑕疵。
扶弱济贫 薪火相传
1988年,陈庆强结识了比自己还大3岁的智障残疾人“阿水”(化名)。因为“阿水”一家人30多年以前和陈庆强的岳父母住邻居,多少年来鸡犬之声相闻,彼此相处融洽。“阿水”父亲在世时,其一家生活的主要来源就是“阿水”父亲的工资,“阿水”的母亲没有工作,生活捉襟见肘。陈庆强岳父母时常接济“阿水”家一些米、面、油、粮票等。后来“阿水”父亲因长年辛劳得病去世,使母子二人的生活陷入困境。无奈之下,“阿水”母亲只得将楼房廉价卖掉,搬到了他处一所平房。善良的陈庆强非常同情“阿水”母子处境,虽然“阿水”母子搬走了,但他觉得从道义上对“阿水”家的接济不能中断,应当继续下去。妻子非常支持陈庆强的这一想法,从此陈庆强在日常生活中就像岳父母一样时常接济“阿水”母子一些生活必需品。从2000年开始,当陈庆强看到这母子俩连菜都舍不得吃的时候,又从自己的生活费中,每月拿出200元帮助“阿水”母子维持日常生活,帮助“阿水”母子度过了最艰难的时刻。
十载助残 真情暖人
人做一件好事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做好事。陈庆强帮助“阿水”母子这件事一坚持就是十几年,他不怕麻烦,也从不嫌弃。这期间,连陈庆强自己都已经记不清帮助“阿水”母子做了多少事。他不辞辛苦,帮助母子俩跑残联、跑街道办理救济手续;他春风化雨,对“阿水”一家遇到的想不开的事情极力开解,鼓励他们坚强面对生活;他知道“阿水”母亲自尊心强,为了不给这位老人造成心理负担,后几年都将相关款物交给自己的岳父或者妻妹转达,由岳父及其妻妹连同自己那一份款物放在一块,一同送到“阿水”家。出于尊重,陈庆强多年来一直保守秘密,从不张扬,直到2007年无意间的谈话,同事才知道他多年来助残的事情。现在陈庆强已经成了“阿水”家最信任的人,遇到困难就会想到去找他。而帮助“阿水”一家也成了陈庆强个人生活的一部分。陈庆强常说:“助人为乐不是用金钱来买单,更多的需要付出真诚,哪怕是给残疾人让个座位,搀扶残疾人过马路这样的小事,你帮助了他人,自己也会感到快乐。”
陈庆强真诚奉献的事迹深深感动了他的同事和领导。单位推荐他作为乐于助人的东丽好人典型。当接受采访时,他谦虚地说:“我是东丽区人民检察院的一员,更是一名党员,我还是做了自己应该做的一些工作,微不足道,还有比我做的更值得你们报道的人和事。”这种执着的追求,真诚的奉献,就是这位东丽检察官工作和生活的写照。
推荐单位:东丽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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