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大丽,女,1983年6月22日出生,中共党员,2008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09年3月正式执业,现任天津信佩明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天津市津南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援助律师。
自执业以来,在紧张的办案之余,殷大丽律师多次应区司法局、各乡镇妇联及各学校的邀请,到机关、社区和学校进行义务法律知识讲座,义务法律咨询,宣传法律,受到一致好评;并被津南区妇联聘为法律顾问团律师,被津南区益华里社区聘请为益华里社区妇女议事会法律顾问,被天津市咸水沽一中聘请为常年法律顾问,被天津市咸水沽二中聘请为常年法律顾问,被天津市津南区葛沽第二小学聘请为法制辅导员,并于2015年3月被评为“最美妇女儿童维权女工作者”,在2015年津南区优秀志愿服务系列评选表彰活动中,荣获优秀志愿者的荣誉称号。以自己的专业优势分析,指导群众依法维权,化解矛盾纠纷。树立了青年党员律师的良好形象。
记得在2014年年底,殷律师接待了一位慕名而来的职工,他是某外省企业天津分公司的职工,在工作中受到工伤损害,腿部落下残疾,但是该企业既未与该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也未缴纳社会保险,所以企业在担负了部分医疗费后,便对该职工置之不理。无奈之下,只好寻求法律的帮助。由于申报工伤需要劳动合同,而且承担责任的单位又在外地,需要该企业的工商登记户卡,种种问题都出现了。殷律师以女性特有的耐心和细心,一一解决问题,最终该职工的工伤得以申报,仲裁、诉讼程序得以进行,最后在中级人民法院,在双方律师和法官的努力下,职工和企业达成和解,职工获得了赔偿,企业和职工的关系也得到缓解,一场纠纷就此化解。
殷律师还是一名法律援助律师,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权益。每一次遇到经济有困难的当事人,都请示所领导,免费代理。而且还承办由司法局及妇联和残联指派的法律援助案件。并且殷律师所执业的律师所,也被津南区团委评委公益联盟单位,殷律师也被聘请为公益课堂的讲师。每一次的讲座殷律师都精心准备,以案释法的方式使得大多数人对于枯燥的法律有了兴趣,也更加了解法律。
在今年夏天,殷律师接待了一位慕名而来的年轻母亲,她于一年前和前夫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当时孩子协议归男方所有,离婚后,婆家人便不让她探望孩子,作为母亲,无法和孩子见面使得她整日以泪洗面,思念孩子,特别是她听说前夫还吸毒的情况下,更是日夜担心孩子,但是每次到前夫家,都吃闭门羹,不让她进门。无奈之下,她只好寻求法律的帮助。殷律师从一位母亲角度和孩子的利益出发,分析案情,最终决定起诉到法院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并积极配合法院到派出所调查取证,经过一审、二审,最终孩子的抚养权判给了女方,但是此时问题出现了,判决生效后,男方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而法院执行抚养权的案件也存在困难,无奈之下,殷律师只好一次又一次的给男方做工作,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最终男方被殷律师的耐心和毅力所打动,与女方达成和解,抚养权归女方,男方可以探望孩子,这样既维护了孩子的利益,也化解了双方的矛盾,对孩子的成长是有利的,因为孩子成长的路上,即离不开母亲的关爱,也离不开父亲的关爱,只有在父亲和母亲的双重关爱下,孩子的身心才能健康成长。
作为一名律师,殷律师知道,要想维护好当事人的权益,没有过硬的本领是不行的。紧张办案之余,她精研业务,不断加强与业内同仁的交流,而且还多次到社区、机关、学校进行法律讲座,义务法律咨询,使得广大受益群众知道自己有什么权利,权利受到侵害时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使得广大群众身心受益。
殷律师常说:做律师应当先学会做人,律师的职责是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是她作为一名律师的座右铭,前方的道路还很长,特别是殷律师成为了一名光荣的共产党员,更是想以党员的标准在自己平凡的岗位上付出一生的热情与执著,这份执著必将成就一番事业,也许不轰轰烈烈,至少是无悔一生的精彩。
推荐单位:津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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