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滨海新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改造提升工程领导小组扩大会议上获悉,通过对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新建一批、改扩建一批、划转调剂一批,到2019年,滨海新区将实现全区139个行政村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筑面积普遍达到300平方米以上,切实将其建设成为开展活动的重要阵地。
据了解,改造提升后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将达到“十个有”标准,即有独立场所、有规范标识、有公开栏(橱窗)和电子屏、有便民服务大厅(室)、有党员活动室、有文化活动室、有图书阅览室(农家书屋)、有警务室及日间照料中心等配套房间、有综合办公室、有室外活动场地(健身广场)。通过改造提升,这些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将充分发挥自身的服务功能,惠及百姓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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