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四支队负责指导全市水上治安管理工作,目前为科级建制,在编民警18人。为进一步加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支队健全了文明建设领导小组,成员由支队班子成员组成。工作中,班子内部团结协作,班子成员处处以身作则,切实发挥出积极作用;结合创建工作,组织开展多项文明创建活动,全面调动起每位民警创建积极性;同时,把有关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文件、资料等下发、传达到每位民警手中,要求大家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树立整体荣誉观念,自觉投身创建工作。
一、坚持党建带创建,抓好一流创建梦。对党支部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内容及思路,在全体民警中第一时间传达落实;研究制定创建方案,完善阶段计划,分析创建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并建立健全台帐;强化宣传发动,扩大创建影响,通过公开监督电话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接受对民警的执法监督,向社会传递了支队民警的“正能量”。
二、注重服务一线,坚持科学用警。每年入夏后,支队便会增加了海河景区水域警用巡逻艇的巡逻密度,及时对落水人员进行救助;对下水游泳者进行规劝。防止、减少溺水死亡事故的发生和游泳者与游船发生碰撞事件的发生。2017年至今,支队妥善处置各类警情90余次,成功救助落水群众5人,打捞浮尸76具;协助相关单位打捞物证、赃物3次;清理违法捕鱼活动6次;驱赶违法航行渔船、摩托艇13艘;配合海事、水务等部门进行综合执法6次;警卫、保卫任务12次。有效地保障了我市水域航道的通畅。
三、坚持岗位建功立业,激发服务为民意识。以“全心全意为民工作,创建文明窗口单位”为工作目标,推出系列便民利民举措。积极配合团市委的工作,以影音形式为我市中小学生讲解水上安全知识。每年冬季,对海河冰面上垂钓游玩人员以发放安全提示单的形式进行安全教育。2016年以来,累计开展走进校园活动20余次、水上安全知识宣传活动10余次,发放安全提示单数百份,受到了良好效果。
四、服务经济发展,促进水上治安和谐稳定。为进一步提升和改善涉水单位、企业的面临的治安新情况、新问题,在“端午”、“五一”等小长假期间,支队针对海河景区4个码头及天津之眼,景区接待游客达6.3万余人、流量增幅超过120%的情况,主动增配民警开展执勤64人次,有力维护了景点现场秩序,受到相关企业单位和广大游客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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