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刘佳,女,34岁,中共党员,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检察院三级检察官,先后获得全国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竞赛业务能手、2015年和2018年天津市检察机关未检业务竞赛标兵、天津市优秀青年志愿者等荣誉称号,当选中共天津市河北区第十一次党员代表大会代表。
多年来她以教育、挽救、守护未成年人为己任,以检察官的职业道德和创新奉献精神,让未成年人汲取到法律的温情和重生的力量,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和社会环境,努力提升未成年人及家庭的幸福感。
赵刘佳是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检察院三级检察官,多年来在未成年人检查业务方面争当标兵,教育、挽救、守护未成年人,为未成年人保驾护航。
保障权益,突出职业特色为未成年被害人提供专业保护与救助,争当“护法卫士”。创设并推动辖区公安机关建立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取证工作机制,利用综合性救助方式,实现对未成年人全面综合的司法保护。在办理一起猥亵儿童案件时,开通“一站式”取证通道、对询问取证过程进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并对14名被害儿童开展心理疏导、自护教育;联合控告申诉部门启动综合性司法救助程序,除向被害儿童发放国家救助金外,还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采购心理疏导服务,及时又精准地传递司法温暖,抚平了被害儿童及家长内心的创伤,该案例获评天津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典型案例。
不忘初心,用服务理念为未成年人系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争当“普法先锋”。实现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与学校、家庭、社会的无缝对接,开展法治宣教350余场次,受益人数近两万余人。志愿担任“法治副校长”,以需求为导向,结合校园暴力、校园贷、性侵害等社会关注热点问题,通过开展“红伞行动”、“法治教育第一课”、“平安课堂”、“法律特训营”、“法治实践课堂”、“检察官‘宪’给你的成人礼”等活动,将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宣讲与法治教育、中华传统教育结合起来,利用微信公众平台、平安口袋书、定制普法卡、H5动漫等喜闻乐见的方式,全方位提供广大未成年人、家长和学校迫切需要的新时代法治宣传教育产品,在潜移默化中将法治观念植根于广大青少年心中,被评为“天津市优秀青年志愿者”、“河北区优秀少先队校外辅导员”。
根植实践,用创新理念让迷途羔羊感受新时代的温暖,争当“引路明灯”。取得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资格,从检七年以来,90余名未成年人经过帮教矫治,重新融入社会,开启新的人生。研发智慧未检应用平台,借助互联网搭建未成年人帮教观护平台,实现了对涉罪未成年人疏导在线、观护在线、普法在线。在天津市首创“互联网+”异地帮教模式,在委托涉罪未成年人户籍地检察机关开展日常帮教的同时,利用“未检阳光”微信平台、远程视频等手段开展“互联网+”帮教,为涉罪未成年人创设了一条温暖的重生之路,该案件获评全国“2015检法系统新媒体经典案例”,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作为经验推广。她所讲授的《附条件不起诉中的帮教考察》被评为天津市第二批检察教育培训精品微课程。
推荐单位:河北区文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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