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常态长效 创建文明城区
东丽区积极践行《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让文明理念春风化雨 浸润人心
治理微小不文明,成就社会大文明。5月1日起,备受关注的《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正式施行。连日来,东丽区开展了形式多样的践行《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主题宣传活动,引导东丽居民争做文明行为的践行者、文明新风的倡导者、文明条例的传播者,让文明理念春风化雨、浸润人心。
5月1日,东丽区践行《条例》主题活动在东丽广场举办。活动现场,区文明办、区司法局等单位的工作人员通过展板展示、发放宣传手册、播放《条例》宣传片、签字承诺等形式进行宣传,为居民深入讲解条例内容,帮助居民了解掌握条例提出的“负面清单”具体内容,引导居民遵守法律法规、公序良俗和文明行为规范,让条例家喻户晓,让文明深入人心。居民在展台上郑重签下自己的名字,承诺要“践行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助推东丽创建全国文明城区”。
各街道、各部门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倡导文明新风。金钟街道开展集中宣传活动,详细解读条例内容,引导大家争做文明市民。华新街道华富家园社区开展《条例》宣传活动,引导居民树立文明理念,养成文明习惯,让文明行为融入百姓生活。军粮城街道军丽园社区开展“文明志愿你我同行 同心共建美丽社区”周日大集活动,为居民讲解扫黑除恶等相关政策知识和《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有关内容,增强居民文明意识。
同时,公安东丽分局交警支队民警全员上岗,在东丽区各主要路口、路段值勤,开展治理活动,劝导居民文明出行。公安东丽分局交警支队张贵庄大队现勤警长卢宏伟说:“我们全员上岗,针对行人不按信号灯规定通行、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行人等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治理。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积极配合我们的工作,自觉遵守相关交通安全法规,主动践行文明条例。”
心中有戒,行才有所止。从不文明到文明,不仅是生活方式的变革,更关乎良好风尚和城市文化的养成。居民刘女士对此深有感触:“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文明条例的内容关系到每家每户每个人,更说出了我们老百姓的心声。我相信条例实施后,咱们的社会环境会变得越来越好。我也会带动家里人和身边人,一起将‘文明’进行到底。”
文明条例实施,适逢“五一”小长假,文明出游同样成为百姓关注的焦点。“文明出游,是享受美的过程,也是传播美的过程。”天津欢乐谷工作人员向入园游客耐心讲解条例内容,引导游客知文明、讲文明,呼吁游客严格遵守景区有关规定。同时,加大巡视力度,对不文明行为说“不”,引导游客不乱插队、不乱丢垃圾、不乱刻乱画、不攀折花草树木……赢得了不少游客点赞,大家都说,要让文明成为一种习惯,一种自觉遵守的准绳,以自身的小行为带动社会的大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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