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守文明条例 引领社会风尚
交管河东支队 严格治理不文明行为
5月1日起《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正式施行,连日来,交管河东支队加大了对全区重点部位、人员密集场所和重要路口路段的巡查力度,严格治理不文明行为。
在津塘路和十一经路交口,市民刘先生(化名)在机动车道骑行共享单车,因不按规定标线行驶被执勤交警拦停并处以20元处罚。刘先生说:“这是我人生中的第一张罚单,其实《条例》的内容都知道,但为了骑车宽敞点,就有点‘习惯成自然’了,以后我会经常提醒自己,在行进中宁愿慢一点,也不走机动车道了。”
此外,在河东区的多个重要路口路段都有执勤交警正在巡查,执勤交警对发现的不文明行为,严格文明执法并结合《条例》内容进行宣传教育,提示群众自觉抵制不文明行为,使群众充分认识不文明的违法行为的危害性。截至目前,交管河东支队累计查处纠正非机动车、行人违反条例行为305 起,宣传教育3万人次。
交管河东支队相关负责同志表示,在治理处罚违反《条例》非机动车和行人的同时,我们还开展了宣传活动,配合广告车,在岗区滚动播放《条例》宣传广告,向过往的群众发放宣传材料3000余份,为促进文明行为造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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