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清召开《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培训会
积极引导践行 助力文明创建
5月31日,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专题培训会。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薛梅,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伯怀、毛兴宇、孟强、罗海侠出席,区、镇两级人大代表,区政府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各镇街人大负责同志等参加。
会议以视频会议方式进行,邀请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讲师团成员、宝坻区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张子堂就《条例》进行解读和培训辅导。张子堂以“认真学习贯彻《条例》努力为建设文明幸福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多作贡献”为主题,通过生动事例,分别从制定实施《条例》的重大意义、文明行为促进的主要措施、关于人大代表贯彻落实《条例》的思考三方面进行了详实的讲解和辅导。
薛梅通报了去年全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的工作情况和今年的攻坚重点。她说,去年以来,全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依然存在思想不重视、整改不彻底、基础设施不完善、治理能力和管理水平不高、交通秩序乱象频发等问题。今年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工作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全区上下要保持常态长效,进一步提升创建水平;要坚持问题导向,实现精准发力;要强化宣传动员,实现共建共享,以实施《条例》为契机,推动居民养成文明的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希望全区各级人大代表继续发挥党委、政府同人民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建言献策,为创建工作添砖加瓦。
李伯怀就《条例》执法检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他强调,开展好《条例》的执法检查,是贯彻落实法规、助推全国文明城区创建、提升社会文明程度的需要,必须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周密安排,确保取得实效。同时,落实好《条例》、助推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工作还要与“无黑”区建设相结合,全区各级人大代表要结合开展“当表率、作贡献”主题实践活动,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和原则要求,引导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通过多种形式反映民情、提出建议,并牢记使命责任,带头遵纪守法,同黑恶势力作斗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