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交通出行领域信用体系建设,贯彻落实《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市交通运输委会同市文明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委、市公安交管局制定了《天津市交通出行领域严重失信行为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客运车辆超员、超速,出租汽车拒载、甩客、无证经营,扰乱水路运输秩序等各类失信行为开展专项治理。
《方案》建立了交通出行领域严重失信行为的归集、共享、整治、公示、惩戒的监管机制,成立“天津市交通出行领域失信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各部门齐抓共管,进一步引导规范道路客运服务提供者的行为,营造诚信经营、优质服务的市场环境,提升交通出行的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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