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窗抛物”是马路上常见的一种陋习。走在路上,细心的人时不时会发现,个别司机或乘客会向车窗外随意抛丢烟头、烟盒、矿泉水瓶等垃圾物。殊不知,这随手一扔,与垃圾一起丢掉的是素质,是文明。
8月3日,公安西青分局官方抖音账号“平安西青”接到网民举报,一辆悬挂外地牌照的小型面包车在行驶的过程中,车内人员向车外抛撒异物。
视频中显示,8月3日下午3时许,一辆银灰色的小型面包车在即将行驶到外环西路与保山西道交口时,从车窗内竟然先后两次“飞”出异物...
接到群众举报后,分局新闻宣传部门第一时间将该情况转递至交警支队开展调查工作。随后,交警支队杨柳青大队根据这辆小型面包车的牌照信息,与该车车主李某取得联系,并依法将其口头传唤至交通队接受进一步处理。
经工作,李某如实承认了在驾驶车辆过程中,实施了向道路上抛撒物品的交通违法行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五款之规定和《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五章第六十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之规定,交管部门依法对其处以罚款100元、不计分的处罚。
民警对驾驶员李某向车窗外抛撒异物极易造成安全隐患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教育。李某虚心接受了处罚,也深刻认识到自己这种交通违法行为对自己、他人乃至整个道路交通安全秩序所带来的危险性、破坏性,表示今后一定坚决改正。
警方提示
垃圾不落地,文明在手中。在文明面前,只要我们人人上前一小步,文明就会上前一大步。
广大市民朋友们,为了行车更平安、城市更美丽、社会更文明,请告别“车窗抛物”等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让文明驾驶真正成为城市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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