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我在电视上看到这样一则报道:一天早晨有两位司机找到交警,请求检测一下自己体内的酒精含量。交警感到有些不解,因为不少司机酒后都想法逃避检查,可他们怎么自己找上门来了?一问才知,前一天晚上两人一起喝了酒,不知早晨体内是否还有残留的酒精,为了行车安全,想找交警先检测一下再开车。交警听后点头称赞,立即给他们检测,结果一人合格,另一司机还需要再过几小时才能开车上路。
这是一件小事,但我却颇为感动,因为这体现出他们的文明素质,也反映了遵守交通规则的自觉性,而这种自觉恰恰是我们做文明人的根本,更是创建文明城市和营造文明环境的需要。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先立规矩、定规矩,才能讲规矩、守规矩。可立了规矩,如果不能自觉遵守,也只能“方圆”在纸上,而见不到社会效应。令人深思的是,如今不是缺少规矩,有些人也不是不懂规矩,而是不能自觉遵守规矩:“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规矩可以说人人都懂,可酒后驾车的仍屡见不鲜;“红灯停,绿灯行”,是小孩子都懂的规矩,可仍有一些人我行我素地闯红灯,甚至引发交通事故;在汽车站、火车站、医院等公共场所都能见到“禁止吸烟”的警示,但总有吸烟者对此熟视无睹;马路两旁三令五申不让摆摊,但一些小商贩却和城管玩起了“躲猫猫”;大家都知道高空抛物会造成危险,已被多个部门明令禁止,但还是有人任意为之……如此等等,并不是这些人不知规矩,而是“明知故犯”,缺乏遵守规矩的自觉性。
文明的自觉能体现一个人的素质,能营造良好的文明氛围,最终推进城市文明建设的脚步。当一个学生跑着把手里的果皮扔进垃圾桶时,别人会夸这孩子有教养,旁边的小孩子也学着把地上的垃圾捡起来扔进垃圾桶;当某司机开车为正在过人行横道的老人停车避让时,老人向他微笑致敬,周围人都为之点赞;一位老人带着宠物狗出门时不仅从不忘牵绳,而且总带着塑料袋和纸,随时准备为狗处理粪便,周围人向他竖起大拇指,小区养犬人也开始效仿……文明的言行,总能潜移默化地感染和影响着身边人。
《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正式实施,不仅给人们的行为立了规矩,定了标准,同时,对不文明行为进行了约束,这对于人们文明自觉性的形成,非常重要。在现实生活中,人们都要接受和适应一定的规矩,并对照规矩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希望人人都能自觉遵守规矩,争做文明人,创建文明城,努力营造文明和谐的生活环境。(武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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