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司法公正防线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记天津敬业奉献好人王智玮
王智玮(右)为群众答疑解惑
今年38的岁王智玮,2011年考入区检察院,于2015年调入控告申诉检察科工作,2016年年底被任命为控申科副科长,负责接待来访、处理来信、转办案件、办理刑事申诉、国家赔偿和被害人救助等工作。自入职以来,王智玮始终忠于职守、爱岗敬业,以实际行动践行着“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理念。“刑事申诉检察工作是纠正冤错案件、保障公平正义的重要防线,作为这道防线的守卫者,责任重大。”王智玮经常用这样的话鞭策自己。
重视业务学习 打牢理论基础
办理刑事申诉案件要对案件的侦查、批捕、审查起诉、审判各个环节进行全面审查,这就要求刑事申诉案件办案人必须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
为了适应工作需要,不断提高业务素质,王智玮不仅系统学习了各类法律法规,努力做到熟练掌握;同时,还主动学习相关专业知识,如期货、收藏、房屋买卖等,为高效处理此类案件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平时工作和学习中,王智玮注重积累和总结,结合办案实践,撰写了《浅析举报线索流程管理之不足及完善建议》《关于贩卖毒品罪犯罪形态及量刑问题的分析》等多篇理论调研文章;起草和完善了《依法导入法律程序细则》等工作文件,进一步提高了区检察院控告申诉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
在全市检察系统刑事申诉检察业务竞赛中,王智玮荣获“天津市刑事申诉检察业务标兵”称号,被纳入全市刑事申诉检察人才库。
严格审查案件 保证办案质量
作为一名办案人,王智玮深刻地认识到案件质量是司法机关公正执法的生命线,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筑牢维护司法公正的防线。
鉴于刑事申诉要对案件的侦查、批捕、审查起诉、审判各个环节进行全面审查,这就要求刑事申诉案件办案人有着较高的业务水平。为了适应办案需要,在繁忙的工作之余,王智玮坚持每天挤一点时间看书学习,做到对刑事申诉、国家赔偿、司法救助、举报规定等方面的规定与文件了然于心。
办案过程中,王智玮坚持全面调阅案卷和严格调查取证。例如,在办理一起贩卖毒品刑事申诉案中,申诉人李某某的申诉理由之一是其小名与涉案人小名不同,为了对该项申诉理由予以回应,王智玮与同事经多方调取卷宗材料、向知情人核实调查,最终确定是由于方言发音问题导致汉字写法有所差异,证实李某某确有该小名,有力地反驳了该申诉理由。
延伸工作职能 提升办案效果
在接待来访群众的过程中,王智玮时时站在申诉人的角度思考问题,想其所想,急其所急,真正把申诉人的事情当成自己的事去办,理性平和、文明规范地处理诉求,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力争案件办理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在王智玮办理的一件刑事申诉案中,她以公开审查与司法救助相结合的方式,既解决法律问题,又做好法律程序内的善后处理,取得了良好效果。此案的被害人刘某,以法院对被告人的量刑过轻为由提出申诉,并多次到区检察院来访,情绪激动,难以沟通。针对此种情况,王智玮采用公开答复的方式结案,以便对其充分释法析理、答疑解惑。通过公开答复,最终使刘某消除了疑虑,接受复查结果。同时,王智玮在审查案件中发现刘某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最后申诉人送来了锦旗表达感激之情。
作为刑事申诉案件承办人,每办理一起案件,王智玮坚持与申诉人“两见面”,使申诉人能听得进去,听得明白,从而进一步接受办案结果,真正做到结案一件、息诉一件,实现案结事了。
耐心释法说理 做来访群众“贴心人”
控申大厅作为检察机关面向社会的“窗口”,接待来访群众也是日常一项重要工作,是检察机关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在接待群众来访过程中,王智玮坚持以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宗旨,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始终做到热心、细心、诚心、耐心,使来访者有理有处说,有难有人帮,有错有人管。她在工作中用心倾听、耐心释法,被来访群众称为“贴心人”。此外,王智玮在接待过程中,还和同事们还不断加强与区检察院其他部门的沟通联系,深挖国家赔偿和司法救助线索,尽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帮助被害人解决燃眉之急。
作为控申部门工作人员,王智玮还不断开拓创新,在法律范围内开辟为群众服务的绿色通道,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维护自身权益。在王智玮和同事们的努力之下,区检察院的控申接待工作在高检院评比中,多年来保持先进水平,并被授予“全国文明接待室”称号。
内设机构改革后,王智玮调到区检察院其他部门工作。在新的工作岗位上,她说:“要依旧怀揣着对公平正义的敬畏和追求,不忘初心、不辱使命、砥砺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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