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艳,一位朴实的、普通的检察干警,在红桥区人民检察院档案管理工作岗位上默默无闻,尽职尽责,一干就是16年。
16年来,她始终工作在既寂寞又枯燥的档案岗位上。这份平凡的坚守,闪烁着质朴的人格魅力,她用自己16年如一日的行动,诠释了什么是“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展现了新时代共产党员务实、朴实、扎实的精神风貌。
政治坚定 牢记使命
“档案库里哪怕有一张废纸都不能随意丢掉”。这句朴实无华的语言,深刻地折射出刘艳作为一名共产党员的高标准严要求。工作中,她切实发挥档案记载历史、传承历史的作用,为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服务;自觉挖掘档案价值,把依法治档作为基本方案,把抓好档案安全保密作为基本底线,把推动档案工作创新作为动力,以党建带“档建”,增强做好档案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凭着这种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刘艳多年坚守负责,换来了区检察院档案工作始终保持全区优秀水平,并获得天津市机关档案工作评估一级单位、天津市区级档案工作示范单位、红桥区档案工作先进集体标兵奖等荣誉。
立足岗位 尽职尽责
刘艳从2002年开始负责区检察院的档案工作,刚开始,巨大的工作量让刘艳应接不暇,她感觉自己无法找到所学专业知识与实际工作相结合的突破口。她并没有沮丧,从头开始钻研业务,汲取别人的长处,借鉴他人的先进经验,很快便进入了一名档案管理员的角色,档案管理的关键点被她滥熟于心。“档案工作是一项对历史负责、为现实服务、替未来着想的工作。”刘艳对档案工作有着这样深层的理解,因此在繁杂的档案管理工作中从不叫苦叫累,用她崇高的职业道德辛勤耕耘着。“过去我们在旧办公楼里办公条件差,档案工作是硬件不足软件补,我们仍保持在全区优秀行列。”这是区检察院领导对刘艳的充分肯定。如今,区检察院将陈旧的档案办公条件大幅度改善,引进了先进的档案设备,加大档案工作的科技含量和信息化投入,刘艳亦将自己的热情与激情投入到新的工作中,刻苦钻研,努力学习,打造了区级档案工作示范单位。档案工作非常繁杂,文书档案、诉讼档案、会计档案、照片档案、实物档案、声像档案的整理规范和归档要求各有不同。多年来,由她整理归档的档案已达一万余卷,“经过她的手的档案,我们都可以放心。”这是同事们对刘艳的共识。对待每一位前来调阅档案的人员,她都是态度和蔼热情,服务周到,总是不厌其烦地跑库房、调档,再归还档案。
“让档案活起来、亮起来”是档案工作的根本宗旨、最终目的和检验标准。多年来,刘艳为检察工作提供档案利用服务600余次3000余卷,其中为《红桥区人民检察院服务“调结构、惠民生、上水平”十项措施》的制定、全市精品案例的撰写和《案例示警》宣传材料的编辑等发挥了积极作用,从而盘活了档案资源,搞活了档案工作,让档案在现实中发光闪亮。
在2015年区检察院档案搬迁任务中,刘艳和几名同事齐心协力,将250箱计3万余册的档案文件材料进行封箱并按序做了标记,使3万余册档案万无一失地迁入“新家”,确保了档案文件材料的完整性、安全性、保密性,圆满完成了工作任务。
区检察院智能型档案密集架的投入使用,领先了全市档案行业的管理水平。3万余册档案的信息要在两个月内全部录入到“PDEH档案库管理系统”,时间紧、任务重,刘艳带领4名同事无畏困难、迎难而上,从档案信息的录入到设置档案的库房位置,再到打印档案条码、粘贴档案条码,最后是档案成功入库,环环相扣,程序复杂。尽管如此,但他们还是提前圆满地完成了任务,使档案管理工作迈上了新的台阶,极大地提高了区检察院档案管理水平。
爱岗敬业 甘于奉献
自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运行以来,刘艳又担负了机关电子印章工作,除了日常的用印需求之外,经常和业务部门加班加点。在区检察院查办上级单位指派的一起贪污案件过程中,反贪干警连夜作战,按照办案流程每制作成一份法律文书都要加盖电子印章,刘艳也和反贪干警一起加班至深夜,保证了办案需要,提高了办案效率;每到双休日刘艳都要到父母家中照顾、陪伴年事已高且生活不能自理的双亲,但有时接到单位临时布置的工作任务,刘艳都会将工作放在首位,匆匆赶到单位……自2014年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运行以来,刘艳累计为检察业务部门加盖电子印章10万余次。
2017年,区检察院启动了档案数字化加工工程,3万余册档案的出库、入库清点登记和数字化加工现场的监督检查,无疑增添了日常的工作量,她和同事们一起每天沉浸在目录与数据里,就靠着这种不达目的不罢休的蛮劲儿,已顺利完成150万页档案的扫描任务,实现了区检察院纸质档案向电子档案的转变。
在很多人眼里,档案工作是跟一堆故纸打交道,是简单而机械的重复劳动。刘艳却在不起眼、枯燥乏味、普通而平凡的岗位上静下心来,脚踏实地不落空,履职尽责不动摇。
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刘艳取得了“天津市机关档案工作评估员”资格,多次被评为院级先进检察干警、优秀共产党员。2012年,被授予红桥区“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2016年,被评选为“天津市检察系统优秀共产党员”;2017年,荣立个人三等功、获得“天津市检察系统先进检察干警”、市政法系统“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区政法系统“忠诚卫士”的荣誉称号。
推荐单位:红桥区文明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