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坤,男,汉族,1983年8月14日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2010年9月就职于西青法院,现任执行局三级法官。
自参加法院工作以来,张坤同志始终坚守内心一片净土,默默奉献在执法一线。他立足本岗,甘于无私奉献,2018年来结案680余件,涉案标的2亿多元,无一错案,无一有信访案件;收到当事人送来的锦旗共计8面,充分得到了群众的认可。
心系百姓,润物无声。他经常说,执行工作就是“生杀予夺”中的“予夺”,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来不得半点马虎和懈怠。在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中,原告因事故失去了一条胳膊和一条腿,家境非常困难,法院判决被告某公司给付原告赔款款80余万元。张坤在执行过程中调查得知,该公司注册地在河北省黄骅市,名下除了多辆大型运输车外,未查询到其他可执行的财产。同时,这些运输车都是案外人挂靠在该公司名下,按月向该公司缴纳管理费。这些车辆全国各地跑运输,扣押车辆极其困难,执行工作一时陷入困境。为了兑现胜诉困难群众权益,他三次前往河北省黄骅市调查该公司的工商档案、注册资金缴纳情况、银行账户流水等信息,抽丝剥茧,最终发现公司某股东存在抽逃注册资金的行为,立即冻结了该股东存在河北省石家庄市某银行账户内的存款80余万元,最终将判决书确定款项全部执行到位。在平凡的岗位上,张坤一直坚守者“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承诺。
锐意进取,勇挑重担。“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部署开展以来,全国各级法院尤其是基层法院的执行工作量陡然增加,压力巨大,加班加点已成家常便饭。张坤主动给自己加压,勇于承担起各类执行难度大、执行风险高的案件。例如,他所承办的涉及某科技有限公司的劳动争议案件系列执行案件,执行过程中发现该公司因涉及多个经济案件,其名下的房产、银行存款等财产早已被其他法院查封、冻结,仓库内的原材料陈旧过时,无市场价值,执行到款项希望渺茫。面对众多劳动者,他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积极与劳动者沟通,根据他们提供的财产线索,先后前往深圳、杭州、北京、兰州等多地进行核实,通过天津高院执行局协调多个市级部门,执行了该公司到期债权156万元,房屋租金82万多元,扣押奥迪汽车2辆、阿尔法汽车1辆。经过历时近2年的执行工作,涉及该公司的120件劳动争议案件全部执行到位,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除了承办执行案件之外,他还承办了一批执行异议、执行信访以及其他的执行审查类案件。这些案件法律关系广泛复杂,审查时间短,处理难度大,必要时还需要调查取证、组织听证。张坤不骄不躁,认真阅卷,尽力吃透相关法律规定,深刻领会立法目的和精神,搜寻类似案例,及时形成详尽的审查报告,提交合议庭进行合议,同时耐心细致地向当事人释法析理,努力实现案件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
法律之内求正义,法律之外重情理,以“公心”执行每一起案件,以“诚心”对待每一位当事人,以“热心”扶助弱小,以“耐心”化解顾虑,张坤同志树立起了公正、高效、文明、廉洁的法官形象。
推荐单位:西青区文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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