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施行,这标志着国家对未来、对家庭、对未成年人的关心上升至法律层面,家长们步入“依法带娃”时代。近日,滨海新区人民法院针对一起故意伤害案件,向未积极履行监护职责、教育义务的被告人父亲发出滨海新区首份《家庭教育指导令》。
滨海新区法院在审理被告人刘某故意伤害一案中,发现被告人犯罪时系未成年人,初中毕业后与社会闲散人员交往,形成不良习惯,最终走上了犯罪道路。其父亲作为监护人,没有树立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疏于承担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致使其法律意识淡薄,进而违法犯罪。承办法官向其发出了《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履行家庭教育义务。
随后,区法院与区妇联联合行动,在滨海新区妇联心理帮助中心共同对刘某的父亲进行了家庭教育指导。
“您平时和孩子多久沟通一次?每次沟通时气氛怎么样?”“平时关心孩子,要讲求方式方法,多聆听、多鼓励……”
家庭教育指导师在详细了解刘某一家的家庭情况、生活环境的基础上,帮助刘某父亲分析了孩子不良行为产生的原因,并通过专业的心理分析手段直观呈现家庭关系,在体验过程中疗愈,并指导其掌握教育孩子、与孩子沟通的正确方法。
刘某的父亲在接受指导后表示,已经认识到自己在孩子教育中的失职,并承诺以后会按照老师教授的方法,改变与孩子的沟通和相处方式,积极履行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给孩子营造良好的环境,帮助孩子改过自新。家庭教育指导结束后,指导师还专门对刘某进行了心理辅导,帮助其释放内心的压力,勇敢面对自己、面对家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找准悔过自新的方向。
滨海新区首份《家庭教育指导令》的发出,是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做好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司法实践,也是妇联组织发挥自身职能优势,贯彻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的有效探索。下一步,区妇联将深入贯彻落实“迎盛会、铸忠诚、强担当、创业绩”主题学习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工作要求,联合区检察院、法院等部门,大力推动建立法检系统“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全力做好涉案未成年人的家庭教育指导和《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推动司法保护融入家庭保护,切实维护好广大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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