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科技大学教授、天津伦理学会副会长赵士辉发言
学习和弘扬雷锋精神与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两者具有一致性,学习和弘扬雷锋精神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将学习和弘扬雷锋精神活动常态化,不仅与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更紧密地联系起来,也是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重要途径之一。为此需要在理论与实践层面应注意作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首先需要全面理解和诠释雷锋精神。
把雷锋精神放在其产生的时代来考察,他是模范人物的典范,是时代的必然产物。雷锋精神具有时代所赋予的丰富内涵。雷锋精神,概括地说就是对国家、对人民的高度热爱与高度负责精神,就是社会主人翁精神。从此出发,雷锋在生活与工作上具有勤俭节约,技术上精益求精、兢兢业业的精神,具有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爱憎分明的情感和立场以及对社会的奉献精神等,这些都是雷锋精神的内涵,其中“做好事”的奉献精神是雷锋精神的突出表现之一。
全面理解和诠释雷锋精神,才能将学习与弘扬雷锋精神的实践活动不断推向深入,才能向常态化方面发展,才能在日常生活中与我们的各种本职工作紧密地结合起来,也才能避免某些学雷锋活动中的片面化与走过场。
第二,需要科学说明雷锋精神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关系。
雷锋精神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中的民族精神与时代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内容,体现了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和谐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譬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中时代精神,强调以改革创新为核心内容,但是我们也明显地看到,责任精神、和谐精神、公正精神,文明精神也是我们这个时代所追求的精神,也是时代精神的内容,也已经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表达形式上体现着普遍的、一般的内容和要求,雷锋精神以“个别”的形式体现着上述的“一般”内容。从这里也可以看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内容上的“普遍”要求,总是要通过具体化的形式才能体现出来。
第三,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工程需要下力量建设社会道德示范群体。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出,将全面提高公民道德素质作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基本任务,其中还特别提出“推动学雷锋活动、学习宣传道德模范常态化”。积极落实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出的任务,使雷锋精神以社会道德示范群体的面貌展现出来,作为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建设的主体和依托,作为提高公民道德素质的重要渠道,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工程,需要下力量建设若干社会道德示范群体,譬如大学生群体道德示范群体、公务员道德示范群体、教师道德示范群体等。以学习雷锋精神带动社会道德示范群体建设,以社会道德示范群体建设推动学雷锋,将有利于提高整个社会的公民道德素质。(本发言稿由现场录音整理而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