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芳,男,31岁,中共党员,天津市公安局宝坻分局后勤保障科副科长。
朱芳乐于助人、热心公益,多次参与志愿者服务,长期捐资助学、帮扶困难群众,用“80后”好青年的实际行动为社会注入一份“正能量”。
小时候,贫穷而善良的乡亲们互相接济,使朱芳顺利完成学业。工作后,宝坻公安局爱民、助民的氛围又时刻感染着他。2008年,朱芳通过宝坻区慈善协会得知,一名高三女生因父母病重、家庭困难,面临辍学。看着女生眼里的无助和渴求,“一定要帮她,只有上学才能用知识改变贫困。”朱芳当即作出了决定,“每月资助200元”。2009年高考前,朱芳打电话鼓励,让她放下包袱、调整好应试心理。高考结束后,朱芳又为她填报志愿出谋划策,使她如愿走进了大学校园。临走时,朱芳给了路费和零用钱,并把资助金提高到每月300元,直到大学毕业。有了朱芳的资助和鼓励,女生的心踏实了。今年7月,女生即将本科毕业踏上工作岗位。她表示将来要做一名对社会有用的人,把爱心接力传递。
其实,这并不是朱芳与公益事业的第一次接触。2000年,他正上高中三年级,18周岁的成人仪式就是通过无偿献血来完成的,后来在求学和工作期间又多次参加无偿献血活动。他还自愿报名参加中华骨髓库的造血干细胞采样,成为捐献造血干细胞的志愿者。2007年10月8日,他将36件崭新的棉服,捐给了慈善协会,由慈善协会转给了敬老院里的老人们,帮助他们温暖过冬。2008年“5.12”汶川大地震发生后,朱芳一直惦挂受灾的同胞,在参加完本单位的捐款和缴纳特殊党费活动后,又专程来到慈善协会捐款500元。后来,朱芳听说要组织“5.12”汶川大地震烛光悼念活动,立即带着两周岁的女儿去参加。
其实朱芳并不富裕,他的房子贷款还没有还清,月供就花去了工资的一大半。有了女儿后,夫妻俩每月除去还贷和奶粉钱,仅够生活费。2012年9月份开始,朱芳的母亲因病定期住院化疗(肺癌肝转移,母亲本人不知),花光了家里的积蓄。尽管压力很大,但他还是坚持帮助别人。
2013年1月份,朱芳所在单位开展“爱心帮扶”活动。朱芳踊跃捐款,在已有一名帮扶对象的情况下,又联系了一户困难群众,多次自掏腰包送去粮油等生活用品,并认真了解情况研究帮扶措施。之后,朱芳提供了养猪、养羊方面的知识,联系了面粉代销业务增加收入,每月又拿出200元作为困难群众家孩子的学杂费,并进行学习辅导,还让自己的女儿和困难家庭的孩子结成了“学习对子”,互相学习共同提高。
推荐单位:宝坻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