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孝东,男,1973年4月生人,中共党员,大学学历,1994年8月参加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现任天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南开支队南马路大队大队长,三级警督警衔。
马孝东同志自担任南马路大队大队长以来,在诸多困难面前,迎难而上,克服诸多不利因素,充分地发挥了主观能动性,工作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带领全体民警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和警卫任务。该同志严格落实局党委的各项要求,坚持从严治警,带队伍严格,办事公道,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名民警,他与班子其他同志密切合作,团结一致,努力完成好局党委、支队党总支交给的各项任务,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立足于本职工作岗位,努力工作,奋发进取,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管理水平。面对去年大暴雨极端天气,马孝东同志带领大队干部冲锋在前,连续一周吃住在大队,他带领民警到最危险、最困难的路口加强管控疏导,积极发挥自身模范带头作用,使全队的工作受到了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好评,充分发挥了一名领导干部应有的作用。
大队新班子成立后,马孝东同志带领班子成员以实现“政治素质高、核心作用强、工作作风实、党风廉政严、工作业绩好”为工作目标,严格落实南开支队党总支制定的加强班子建设四项措施,坚决做到“六必到、六上手”、“六个做到、六个不准”和“六个坚持”。在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降雨期间的疏导管控、夏季达沃斯论坛、第九届全国大学生运动会、深化“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第六届妈祖节等工作中,马孝东带领全队民警认真贯彻落实上级要求,扎实做好工作,在交管局、南开支队始终名列前茅,工作走在了全局的前列。
日常工作中,他积极发挥自身模范带头作用,坚持领导干部上路制度,认真纠正和处罚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保证各类车辆行人的交通安全。他注意早晚高峰对交通流量的管理和控制,尤其加强对非机动车的管理,在路口选择合理的站位,加强管理,保证高峰时段交通秩序通畅。在“110”接处警工作中,积极发挥联动作用,对大队管界内的“110”事故现场能够做到及时赶赴,妥善处置,保证了管界内秩序的安全畅通。交通警卫任务是全队的重要工作,在全队的每次重要任务中,马孝东同志都要提前做好警力部署,并亲自参加和指挥,以保证警卫任务的顺利完成,多年来警卫任务没有任何闪失,赢得了各级领导的好评。
马孝东同志特别重视法制工作,每天都带领全队民警在路面上执勤执法,身先士卒、率先垂范,坚持严格文明依法执法,并不断加强大队法制研判工作,加强内部执法监督,使全队的法制工作水平不断提高。工作中,他积极发挥自身模范带头作用,坚持领导干部上路制度,严格纠正和处罚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保证各类车辆行人的交通安全。他注意早晚高峰对交通流量的管理和控制,尤其加强对非机动车的管理,在路口选择合理的站位,发现交通违法行为后,按照执法程序进行纠正,讲法言法语,依法告知当事人,做到执法文明公正。在执法中,他始终坚持讲普通话,言语文明,态度亲切,同时积极做好“三敬礼”,即到岗后与执勤民警敬礼致意,纠正交通违法行为前先敬礼,纠正处理完毕后再敬礼。在马孝东同志的示范下,现在全队民警都做到文明执法,热情服务,切实将执法为民思想体现在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中。在深入开展以“基础工作信息化、执法工作规范化和密切警民关系”为主要内容的“三项建设”工作中,马孝东同志积极推进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同班子成员认真研究新办法、新措施,通过实践检验,收到了明显成效。
多年来繁忙紧张的工作,使马孝东同志自己顾不得休息,也顾不得照顾家属和亲人,一心扑在工作上。连他自己都记不清加了多少次班、奉献了多少个公休日,然而他却毫无怨言。在生活中,该同志坚持艰苦朴素的优良作风,能够以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他在生活中保持人民警察的本色,不断充实和完善自我,为全队党员和民警做出了表率。
推荐单位: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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