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蕊同志作为基层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负责人,带领调研骨干积极开展检察理论研究,先后参与多个国家级或省市级重点课题研究,其撰写的论文获得多个国家级、省市级奖项等。业务能力突出,被评为“天津市检察业务专家”“天津市检察机关优秀检察干警”,被记三等功两次。作为检察官“爱心妈妈”小组成员,该同志深入养老院、脑瘫儿童特护中心开展志愿服务,受到居民群众的好评。
2011年以来,在区人民检察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杨蕊同志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作为该院法律政策研究室负责人,带领调研骨干积极开展理论研究,为检委会决策提供有益参考。该同志认真负责,业绩突出,该院调研和检委会工作连续多年在全市检察机关考核中名列前茅,院研究室被评为第二届河东区政法系统十佳政法基层单位提名单位。其本人连续三年公务员考核为优秀等次,被记三等功两次,并荣获“全市检察业务专家”、2011-2012、2013-2014年度天津市检察机关优秀检察干警称号。其撰写的论文先后荣获第十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二等奖、京津沪渝法治论坛三等奖、环渤海法治论坛三等奖等。
一、课题引路,大力推动检察理论调研
从事法律政策研究工作以来,杨蕊同志以较高的理论素养和较深的专业造诣,积极申报并先后参与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天津市委、法治天津建设办公室、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等8个国家级或省市级重点课题研究,分别承担了调查、执笔、统筹及结项等工作。例如在完成市院重点课题《刑事诉讼程序倒流问题研究》期间,该同志作为课题组成员共查阅案卷100余本,统计单项数据达2000余个。最终课题成果获得天津检察论坛一等奖。该同志紧紧围绕检察实务热点、难点问题,带领调研骨干对司法改革、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情况等具有普遍性、全局性、前瞻性问题开展调研,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十余篇成果发表于《人民检察》、《天津法学》、《中国检察官》等重点期刊或入选“国家高级检察官论坛”等学术活动。
二、打造品牌,营造浓厚研究氛围
作为法律政策研究室负责人,杨蕊同志积极组织院内的理论研究工作。无论是年初的部署、半年的推动还是年终的最后督促,该同志都深入各科室与各部门一把科长对数量、对时间、对进度。在日常工作中,该同志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司法改革和新法实施,结合检察实务热点、难点问题确定若干具体选题,并及时分享给调研骨干们。对于一些时间紧、任务重的征文、论坛活动,在短时间内无法征集到高质量文章的情况下,该同志自加压力、主动承担,加班加点撰写文章。近年来,该同志连续多年组织河东检察论坛,在院内营造了学业务、懂理论、肯钻研的良好氛围。联合天津市击水律师事务所召开“毒品犯罪疑难问题专题研讨论坛”,“中国刑法学之父”高铭暄教授亲临论坛,打造出在全市检察机关有一定影响力的学术品牌活动。
三、培养骨干,不断扩大调研效应
该同志不仅自己勤于思考、勤于动笔,更通过带动身边年轻同志开展调查研究,为“学习型检察院”建设添砖加瓦。一是加强调研骨干队伍管理,建立专门的调研骨干QQ群,通过提供选题参考、发送征文通知、共享精品文章等方式,切实加强调研骨干间的学习交流。二是加强检校共建,与天津大学法学院、天津科技大学法政学院等建立共建合作关系,成立河东区院硕士检察官讲师团,为大学院校法学专业学生讲授检察实务课程;邀请专家指导并召集小型论证会,听取专家学者对专题研究的专业性指导意见,实现了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的相互促进。三是组织调研培训,先后邀请《天津检察》《天津法学》《中国检察官》等杂志的资深编辑来院培训。四是借力学会平台。该同志组织本院调研骨干参与各类学术活动,聆听来自德国、台湾地区等的专家学者的授课,增长了见识,扩宽了视野,促使调研骨干们更加愿意参加各种调研活动。五是高度重视成果固化工作,该同志以执行主编的身份,先后编辑印刷《理性思辨之光》《法治信仰之光》《调查报告汇编》《典型案例选编》及《河东检察论坛文集》(四册)等书籍,有效实现理论成果固化。
四、健全制度,规范检委会工作
为提升检委会规范化水平,该同志起草了该院《关于加强检委会工作的意见》,就例会制度、学习制度、专项业务工作报告制度等内容进行了规范。2015年以来,该院召开检委会会议20次,研究审议议题71个,其中组织委员学习9次,对2起案件提请人民监督员监督。该同志还积极与区法院沟通,推动开展检察长列席审委会会议工作,切实发挥了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
五、心系百姓,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该同志以本部门对口的大王庄街社区检察室为平台,带领检察人员深入社区与老党员共同聆听党课,慰问困难群众并竭尽所能提供帮助。作为检察官“爱心妈妈”小组成员,该同志深入养老院开展敬老服务,前往脑瘫儿童特护中心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受到居民群众的好评。
推荐单位:河东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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