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东丽区文明办获悉,依据《天津市民文明公约》《天津市民行为守则》,为引导更多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加强市民现代文明习惯养成教育,全面推进全国文明城区创建工作,东丽区文明办编写了《东丽文明20条(征求意见稿)》,并从5月25日起至6月15日,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建议。凡是意见或者建议被最终采纳,东丽区文明办将给予一定奖励。
市民可通过以下途径进行反馈:关注“文明东丽”微信公众号,通过留言提出意见;还可将意见或建议发送至电子邮箱(dlskwmh@163.com)。反馈时请注明有效联系方式。需要咨询相关信息可以拨打电话:84375961。
《东丽文明20条(征求意见稿)》包括:
1.有序排队不插队。2.主动给有需要的人让座。3.出入电梯先下后上,不高空抛物。4.不闯红灯,不乱停乱放,不占盲道,不横跨栏杆。5.开车不打手机,不向车窗外抛物,礼让行人。6.不说脏话,公共场所不大声喧哗。7.公共场所不吸烟,公厕便后要冲水。8.公共场合不穿拖鞋和睡衣,不袒胸露背。9.垃圾分类不乱扔,不乱泼污水。10.不随地吐痰,不随地便溺。11.不破坏花草树木。12.文明养犬,及时清理宠物垃圾。13.文明经商,不占道经营。14.文明服务,热情善待问路人。15.爱护公物,诚实做人,恪守信用。16.邻里相处讲和睦,不斤斤计较。17.红白喜事讲新风,不大操大办。18.勤俭节约,随手关闭水电。19.不剩菜、不剩饭,不铺张浪费。20.不乱贴乱画,不私搭乱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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