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南区学习宣传《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让文明理念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益华里社区工作人员张贴宣传《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祥福里社区党员入户宣传《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葛沽镇集中宣传《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3月29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简称《条例》),将于5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津南区高度重视,认真谋划,积极部署,结合实际,多措并举,逐步推开,在广大市民群众中掀起了学习宣传条例、践行落实条例的良好氛围。
津南区第一时间研究部署,面向全区各单位制定下发《关于做好<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从营造社会氛围、加强学习教育、多种渠道宣传、强化规范监督几个方面做出具体部署,迅速掀起学习宣传《条例》热潮。同时,利用津南区主题社会宣传工作群、津南宣传系统工作交流群等媒体渠道快速部署宣传教育工作,点对点提出工作要求,明确时间节点和工作标准,以点带线,以线带面,全面推开,迅速形成声势。
全区各单位立足实际,统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天津市文明城区创建、国家卫生区创建、《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重要宣传内容,利用户外广告牌、电子显示屏、建筑围挡、户外宣传栏、楼宇电视等各种社会宣传载体,在显著位置和适宜的点位发布“践行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推动全域文明城市创建”公益广告。印发主题宣传海报16000套,发至全区各单位、各街镇、农村、社区、企业、学校等,利用户外宣传栏、公示栏、宣传墙等宣传载体进行张贴。充分发挥区属新闻媒体的重要作用,在《天津日报·津南时讯》、“津南好”手机客户端、网信津南、文明津南以及各单位微信公众号刊发条例内容,营造学习宣传条例、践行条例的浓厚氛围,引导居民群众进一步提高文明意识。截至目前,文明津南、“津南好”手机客户端、网信津南等新媒体阅读点赞量约19万次。
各单位以《条例》为依据,围绕文明交通、文明祭扫、文明服务、文明旅游、生态环保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专题学习。各文明单位带头学习《条例》。各街镇结合实际,利用志愿服务、集中宣传宣讲、入户走访等方式,组织辖区村(居)民学习《条例》,引导广大村居民自觉践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广泛开展“小手拉大手”文明共建活动,为全区各中小学发放6万份宣传册页,动员全体师生、家长共同学习《条例》,自觉遵守《条例》,共创文明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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