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搭乱建,罚!践行《条例》,武清这个小区违建被拆除
《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5月1日起就要施行了。对于私搭乱建,《条例》中也有明确规定——罚!下朱庄街对此高度重视,赶在《条例》正式实施前,对辖区内的违建进行了一次集中拆除行动!
日前,下朱庄街开展违章建筑集中拆除行动,对静湖花园西区内违章建筑物及侵占消防通道现象进行清理整治,消除群众身边的安全隐患,全面恢复社区环境秩序。
据了解,静湖花园西区不少商户在公共区域乱圈乱占、违章搭建,给房屋结构、消防安全等带来极大隐患,严重影响日常生活,群众反映十分强烈。
为切实改善居住环境,不断提高居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下朱庄街制定了《下朱庄街违法建设强拆工作实施方案》,成立由街道、综合执法大队、派出所、居委会、物业公司等单位和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强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工作组分工,并先期组织执法人员入户讲解相关法律规章、做足思想工作。
集中清拆行动当天,该街出动执法人员百余人,执法车辆10余辆,工程车辆2辆,对社区内存在的违章建筑进行集中拆除。累计拆除违章建筑2处700余平方米。
下一步,下朱庄街将加强长效管理,避免违章建筑反弹回潮,加大社区清扫保洁力度,彻底清除卫生死角,全面改善社区整体环境。
延伸阅读
《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六十七条违反规定在建成区私搭乱建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拒不拆除的,由城市管理部门依法强制拆除,费用由违法责任人承担,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在其他区域私搭乱建的,由乡镇人民政府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