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执法检查组来蓟检查
5月16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执法检查组来我区,对我区贯彻实施《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庞晓光陪同。
检查组首先听取了我区贯彻实施《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情况汇报,详细了解了我区贯彻实施《条例》的基本情况、主要措施和下一步工作安排。检查组强调,自《条例》实施以来,蓟州区通过宣传教育、规范管理、法律约束等综合措施,积极贯彻落实《条例》的相关规定,取得了较好成效。希望蓟州区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覆盖面,增强宣传效果,形成人人皆知、人人遵守的良好氛围。相关责任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执法监管力度,尽快完善促进文明行为相关基础设施和配套制度建设,健全检查监督、投诉举报、教育指导、奖励惩戒等工作机制,创新执法方式,加大执法力度,确保《条例》的有效实施。要针对薄弱环节,着力补齐短板,突出重点难点问题,研究完善实施细则,狠抓工作落实,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文明城市提供有力保障。检查组先后深入公安蓟州分局、区城市管理委、区综合执法局进行实地检查,察看了交通出行、公共场所和社区环境等监控视频、举报电话记录、对不文明行为记录和处罚资料等内容,重点对相关行为规范执行、问题线索处理、落实执法责任、部门联合惩戒落实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区领导王卫、魏力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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