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云微视】还不重视吗!建成区饲养烈性犬?罚款没收等着你
如不能正常浏览请选用IE浏览器
日前,公安津南分局巡警三大队接到群众举报,辖区内某小区有人饲养大型犬只,十分扰民。随即,民警联系了犬主人,依据《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中的规定,对犬主人做出了处罚。
相关阅读
专题报道:践行文明行为条例 推动全域创建文明城市
聚焦|部分养犬者外出遛狗时不系犬链、不清粪便、不避他人!
聚焦《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武清两名不文明养犬人被处罚
扫描关注天津文明网微信
扫描下载志愿天津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