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文明虽然应是常态,但也总会有一些不文明的行为,影响到我们的生活,破坏良好的环境,如高空抛物、广场舞扰民、在公共场所赤膊等等。如今,这些不文明行为,随着《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正式施行,正在逐渐消失。《条例》成为文明行为的标尺,也成为城市文明的“助推器”,让更多的人告别不文明行为,使城市变得更加文明和谐。
我的家乡武清,拥有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近年来,武清的各项建设进程不断加快,完善的基础设施、便捷的交通网络、现代化的居住环境……给人们的生活带来方便和享受。然而,一座城市不光要拥有物质文明,更要有精神文明。文明是一个人修养的体现,也是一个国家、一座城市发展水平的标志。一个高素质、有教养的新时代文明人,就应该有良好的文明礼仪。也许有人会问,文明到底是什么?作为武清人,我们该为家乡做些什么呢?我认为,文明不是悬挂出来的标语,更不是喊出来的口号,它就在我们身边,触手可及,可行可做。它是清晨问候时的微笑,是捡起垃圾时的弯腰,是面对红灯时的止步,是一方有难时热情的援手……是的,文明就是这么简单。
古人云:“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我们不可小瞧一次礼貌的点头、一个善意的微笑,给人们带来的温暖。更不能忽视随手扔垃圾、随地吐痰等不文明行为,这些行为虽小,却能影响整个城市的文明形象。英国作家罗斯金说:“文明就是要造就有修养的人。”我们时刻要用文明的言行约束自己,提高自身修养,敢于对不文明行为说“不”,要以《条例》为准则,规范自己的行为,争做文明人,共建文明城。
文明的路上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每人迈出文明一小步,城市文明就能前进一大步。希望大家都能成为城市文明的践行者和传播者。积极行动起来,为创建文明城区,营造和谐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武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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