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文明委、市文明委各成员单位: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各区各部门各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为元为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推进思想道德建设,全面实施全域文明城市创建,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城乡环境面貌、社会公共秩序、公共服务水平、群众生活质量持续改善,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显著提升,津沽大地时代新风处处涌动、文明之花竞相绽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为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五个现代化天津”不断凝聚精神力量、提供道德滋养,涌现出一批成绩突出、影响广泛的先进典型。
为全面展示我市2018至2020年度精神文明建设丰硕成果,进一步增强全市干部群众参与精神文明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按照从严把关、确保质量、群众认可的原则,经严格规范评选,市文明委决定,授予河东区等6个区天津市文明城区称号,授予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970个单位天津市文明单位称号,授予北辰区瑞景街宝翠花都社区等205个社区天津市文明社区称号,授予武清区白古屯镇韩村等196个村镇天津市文明村镇称号,授予天津师范大学等101所学校天津市文明校园称号,授予党群家庭等99户家庭天津市文明家庭称号,授予西青区图书馆等60个单位天津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称号,授予张军等59名同志天津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工作者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城区、单位、社区、村镇、学校、家庭、个人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不忘初心、砥砺前行,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切实发挥榜样示范引领作用,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上作表率,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上作表率,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紧扣全市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的新征程,围绕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持续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引导全市人民在理想信念、价值理念、道德观念上紧紧团结在一起,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身心健康素质,为“五个现代化天津”建设凝聚强大精神动力,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详见附件:关于表彰新一届天津市精神文明建设先进的决定
天津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2021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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