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执法人员在开展反餐饮浪费专项检查工作中,发现河北区某餐饮有限公司等5家餐饮服务单位存在未张贴或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未积极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行为。违反了《天津市反食品浪费若干规定》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天津市反食品浪费若干规定》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5家餐饮服务单位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处分。
河北区市场监管局在此提醒广大餐饮服务单位要积极推行半份菜、小份菜,及时提醒顾客用餐数量,张贴反食品浪费宣传标语,杜绝浪费;市民群众要按人按需合理点餐,爱惜粮食,共同弘扬反对浪费、崇尚节约的良好社会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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