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主体作用激发机制。利用会议、报刊、广播等宣传工具,大力宣传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重大意义、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积极宣传成功经验、有效做法和涌现出来的典型模范人物,加强教育和引导,倡导文明新风,增强群众主体意识、环境意识、卫生意识和荣誉感,营造良好的环境整治舆论氛围。全镇累计悬挂宣传横幅60余条,印发教育宣传资料5000余份。二是建立督查考核机制。坚持定期督查考核制度,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作为考验各村主要负责同志领导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综合协调能力的“一把手工程”,纳入对各村主要负责人年度目标考核范围。成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督查组,定期对各村开展检查督促,每周一督查、每月一整治、每季一考核,并将平时督查情况纳入年终综合考评。三是建立管理长效机制。高度重视环境卫生监管制度、文明公约等管理长效机制建设,在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关注群众意愿的基础上,从清洁卫生、“门前三包”、文明道德等方面着手,制定完善文明卫生公约、生活垃圾管理制度、村容村貌管理制度等各项管理制度,建立环境卫生管理、宣传、教育、清扫保洁、督查奖惩的长效管理机制,明确各村卫生保洁、垃圾清运、绿化管护等责任,健全群众参与监督管理的有效机制,确保农村卫生管理工作达到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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