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蓟州区召开关于贯彻《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存在问题整改落实专题会议。区委常委、宣传部长魏继红,副区长魏力出席。
会上,各责任单位对照《蓟州区关于贯彻落实<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存在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和整改清单,逐一汇报了本单位承担的整改任务和重点点位的整改情况。
魏力在会议中要求:各责任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要对照对市、区人大两级执法检查组对我区提出的整改建议,把方案再细化,责任再压实,真正让问题整改到位;要正视当前执法力度不够的问题,敢于担当作为,敢于动真碰硬,确保执法刚性;要定期组织责任单位开展联合检查,做好互查互促;区司法局要对各单位在贯彻《条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做好督查推动,真正使《条例》在我区落地落实、取得实效。
魏继红最后指出:一要在学习领会上再发力,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把《条例》的学习贯彻与“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全域创建文明城市等紧密结合,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深刻领会《条例》,提高思想认识;二要在宣传上再发力,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参与度。抓住党员干部等关键少数,利用政治学习日、党员进社区等活动开展学习宣传,让每名党员干部都成为《条例》的宣传者、践行者;要多形式加强媒体和社会宣传,区融媒体中心、网信办要多制作一些具有思想性、艺术性的《条例》宣传作品,要加大对不文明行为的曝光力度。要充分利用志愿服务活动和群众性文化活动开展宣传,不断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三要在执法力度上再发力,进一步发挥法制保障的作用。坚持教育引导在前,惩戒处罚在后,让不文明行为者有痛的感觉,以法制的刚性和力度推动文明习惯的养成。
相关阅读
天津市蓟州区严格执法 认真贯彻落实《条例》
蓟州区召开《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落实执法责任推动会议
|